推 h49072002: 說真的 真的有住 何必想這麼多漏洞去鑽? 07/18 10:50
→ blackpig: 我哪有鑽漏洞,我太太真的有自住呀 07/18 10:51
→ blackpig: 只是怕國稅局的人難搞,最近聽到太多主觀認定的例子 07/18 10:52
→ blackpig: 比如說前陣子有版友分享,說租金太便宜也不行,被補稅 07/18 10:53
→ blackpig: 所以怕認定上出問題,畢竟新房跟舊房是在不同的縣市 07/18 10:54
推 z5411: 是我我會換個說法 我怕一語成讖 07/18 10:58
推 nedbob: 重購退稅其實要用在45%房地合一稅的才是最划算的 07/18 10:58
→ nedbob: 租加自住都五年了,房地合一稅都只剩下20%了 07/18 10:59
推 p20770299: 上面板友的意思是,如果真的有長住在那間房子,不管承 07/18 11:00
→ p20770299: 辦要你提供什麼佐證,你也能很容易提供出來,根本不必 07/18 11:01
→ p20770299: 擔心有的沒的,其實很多會上來問的就是沒真的要自住y 07/18 11:01
→ peterklliu72: 重購退稅就是你賣房賺得要繳稅,自住照顧你重購才退 07/18 11:35
→ peterklliu72: 你買的要比賣的更高價才會退,你賣的都租人. 07/18 11:37
→ peterklliu72: 本身就是鑽漏洞..只是租客沒去報補貼而已 07/18 11:38
推 ttyy: 應該不太會回查新屋的居住狀況,因為你新屋戶籍也是要掛進去 07/18 11:42
→ ttyy: 5年內追稅應該都是發生在新屋戶籍有異動的狀況(搬or賣) 07/18 11:42
推 h49072002: 對 你有自住 但你不就是為了重購退稅才故意回去住一年 07/18 12:15
→ h49072002: 如果你真的有自住的話 何必要有說法 07/18 12:15
推 cutesuper: 這樣你實際上真的有住 不用擔心啊 07/18 13:15
→ blackpig: 我租人用社宅,光明正大報稅,哪裡有問題 07/18 13:38
→ blackpig: 最後一年太太自住本來按照規定,一年以上也完全合法 07/18 13:39
→ blackpig: 5年後剛好小孩都上大學,岳母年紀大,太太剛好回去陪她 07/18 13:42
→ blackpig: 說我鑽漏洞,我實在不能接受 07/18 13:43
→ blackpig: 難道盡子女孝道,順便節稅,有何不對 07/18 13:45
推 h49072002: 你反應過大了喔 如果你本身就有自住事實又提得出證明 07/18 14:04
→ h49072002: 那何必需要問別人意見能不能退稅? 07/18 14:04
→ h49072002: 而且你一開始也沒說是要盡孝道 是這篇才說的 07/18 14:05
→ h49072002: 確定是一開始就這打算還是被說了才補上這些 07/18 14:05
→ h49072002: 這篇還特別強調 你有另一個想法 07/18 14:05
→ h49072002: 上面回文跟下面推文兩個完全平行時空 07/18 14:05
→ h49072002: 節稅沒有不對,但你的說法就是在打自己臉 07/18 14:06
→ h49072002: 還是要我幫你框起來你兩篇文章跟現在自己推文說什麼 07/18 14:07
→ blackpig: 針對性的是你吧,第一篇我承認我沒有要自住 07/18 14:09
→ blackpig: 但我第二篇的做法是真的有自住,剛好之後也有換房的打算 07/18 14:10
推 h49072002: 誰要針對你= = 我不是正常回答你能不能退稅嗎 07/18 14:10
→ h49072002: 以及認定自住事實 07/18 14:10
→ h49072002: 你的說法要跟國稅局說 你提出自住事實的證據給他們審核 07/18 14:11
→ h49072002: 就好了 記得你老婆的收件信那些全部都要寄到高雄 07/18 14:11
→ h49072002: 我前天才幫忙送一件 要不是請管委會開自住事實 07/18 14:11
→ h49072002: 就是你要把那些信件都留著複印給他們 07/18 14:12
→ blackpig: 我又不怕,我一定提的出證明,只是之前太多光怪離奇 07/18 14:12
→ h49072002: 那就........不用怕阿 07/18 14:12
→ blackpig: 所以才要問大家意見,畢竟不同縣市 07/18 14:12
→ h49072002: 何必跟網友說是要照顧父母的說法 07/18 14:12
→ blackpig: 就像之前說租金偏低的例子,我就覺得很荒謬 07/18 14:13
→ h49072002: 不會荒謬阿 國稅局認定AB約來抓你偏低不想申報 07/18 14:13
→ h49072002: 買哪裡一直都不是重點 重點是你在要賣的地方有沒有真的 07/18 14:14
→ h49072002: 自住事實 07/18 14:14
→ blackpig: 所以我說了,認定很主觀,那個例子就是國稅局沒證據 07/18 14:16
→ blackpig: 反而你要提證據,這種主觀認證,正常都會擔心呀 07/18 14:17
→ blackpig: 我擔心的就是,前面合法社宅出租,後來不租改自住 07/18 14:18
→ blackpig: 我即使提出照片、帳單等證明,他還是不信 07/18 14:19
→ blackpig: 單純只是因為我之前曾進行出租,這樣例子很多好嗎 07/18 14:20
→ blackpig: 你沒看到之前就有網友再討論,曾經出租就會被貼標籤 07/18 14:21
→ blackpig: 配合政府社宅策略,還不如當地下房東 07/18 14:22
→ blackpig: 國稅局只打出頭鳥,誰叫你曾經合法報稅,就用放大鏡檢視 07/18 14:23
→ blackpig: 我的例子又是不同縣市,當然就更有理由被刁 07/18 14:24
推 hhjjhhgg: 可以 房仲也都是這樣教 07/18 15:19
→ peterklliu72: 我剛拿回7位數的退稅,申請被要求買賣房的所有金流 07/18 15:28
→ peterklliu72: 因為買賣房屋的所有人都要同一個人,要有居住事實 07/18 15:29
→ peterklliu72: 稅局還派人到場查訪,這是我的成功退稅的經驗 07/18 15:30
→ peterklliu72: 重購退稅和抵稅是兩件事情喔~ 07/18 15:38
推 p20770299: 說真的一年也是大家的經驗談,承辦要搞你也沒辦法保證 07/18 16:41
→ p20770299: 你住一年就會給你退 07/18 16:41
推 yohappy: 我被查過,你兩邊新舊都要有包裹、水電、信件、醫療記錄 07/18 18:45
→ yohappy: ,這篇理論上可以,但操作時間不要那麼精準,然後要有心 07/18 18:45
→ yohappy: 理準備這筆錢就是會被課稅 07/18 1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