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標題所說的,原來最愛的人早就已經在身邊。徵了那麼多次的文,原來早就在某一次的 文徵到我喜歡的人,然而家庭很開放不介意這樣的我 雖然目前是交往中,但他說試到九月底 如果適合就繼續下去 如果不適合就是分手。 考量的點太多 我身體的狀況,他能不能接受到下半輩子結束 還有遠距離 我在臺北他在 高雄。 沒見面時我一直不確定我對他到底是哪種喜歡 直到見到人 互動過後才確定也明白自己對他就是愛情的喜歡。他是一個很溫暖的人 很細 心在協助我,然後他看我衣服太厚 他就把自己的薄衣服脫下來給我穿。 結論是不希望走到那一步 真的真的很喜歡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org.tw), 來自: 27.51.82.1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org.tw/AllTogether/M.1722274160.A.27A
chinyoyo2: 加油 祝幸福~ 101.12.155.144 07/30 07:19
kusocosplay: 遠距 不看好 還是加油吧 1.200.9.113 07/30 07:22
Jay915: 祝 交得益友 118.170.78.145 07/30 07:54
k70113: 加油,祝福妳 116.241.11.28 07/30 09:22
ryo923: 加油,祝福妳 218.172.129.45 07/30 09:33
cperry: 看不太懂但祝福223.140.238.131 07/30 10:20
god6039: 恭喜唷 114.136.167.34 07/30 15:26
fbu123456: 祝福你 112.78.76.223 07/31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