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砲後丟包人妻挨告性侵 男判無罪反咬她誣陷索賠80萬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838597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高雄詹姓男子在交友軟體認識人妻,花了4680元買化妝品送人妻,還一起上旅館開房,事 後人妻要詹買金飾送她,詹懷疑被敲詐隨即將人妻丟包超商,事後反被告性侵,但法官認 定證據不足,判詹男無罪確定,他事後反控人妻誣陷,索賠80萬元,法官認為詹舉證不足 ,判他敗訴。 判決指出,詹男和人妻在交友軟體認識,詹男隔天就開車載著人妻前往漢神巨蛋取貨,現 場4680元的化妝品由詹男結清。 之後詹男邀請人妻到摩鐵喝酒,人妻沒拒絕,當天下午就和詹男一起到巨蛋附近的摩鐵開 房,兩人無套「完事」後,由詹男載著人妻前往超商,結果詹卻趁人妻下車買菸時丟包落 跑。 人妻幫詹男買完菸走出超商,看到詹男開車逃離,傳訊息也不回,馬上報警對詹男提告性 侵,檢方調查後,依據人妻驗傷報告,認為詹男違反人妻意願霸王硬上弓,偵結依強制性 交罪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詹男喊冤,稱當天人妻叫他付完化妝品錢以後就同意跟他一起上摩鐵,他 並沒有強迫人妻,是後來她又要求買金戒指給她,才直覺人妻在敲詐,趁她下車買菸時離 開。 法官發現,人妻當時還向超商店員說「要刷載具」,且下車到買完菸,人妻都沒有對外求 援的意思,是直到找不到詹男車輛,打電話、傳訊息給詹男都沒回應,才打電話報警,認 為詹不構成性侵,判決無罪確定。 刑事判決確定後,詹反控人妻誣陷,認為人妻捏造她被性侵的過程,害他被地檢署起訴, 要求對方賠償80萬元。 不過,民事法官認為,人妻與詹男無過節,應無羅織詹男入罪的理由,且此案於在刑事偵 辦、審理時,人妻都能對兩人認識、性交過程清楚交代,供述並無矛盾,應無捏造事實之 情。 法官認定,詹男雖判無罪確定,但此乃刑事訴訟基於罪疑唯輕原則,人妻向詹男提告性交 ,屬於憲法保障的訴訟權,詹未能舉證人妻有捏造事實狀況下,難認人妻對詹男提告有任 何提告故意,且人妻誣告部分以獲不起訴,認為詹權利未受損,判他敗訴,人妻免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org.tw), 來自: 27.53.131.6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org.tw/sex/M.1732654133.A.33F
whitefox: 地方的媽媽 11/27 05:28
jemdogdog: 重點是無捏造事實之情 11/27 06:28
jemdogdog: 意思是說只要有打炮,女生即便事後反悔開吉,男生不能 11/27 06:30
jemdogdog: 提告誣告 11/27 06:30
jemdogdog: 誣告本來就定罪門檻高,所以打炮前記得要準備好性交同 11/27 06:31
jemdogdog: 意書 XD 11/27 06:31
george1218: 這不是捏造是三小,智障法官 11/27 08:39
wu0119: x官:你gg已爽到,我沒有,判你敗訴。 11/27 10:18
asdzxc1662: 是門穩賺不賠的生意 11/27 12:17
ouyang2009: 法官就是認定雙方是合意性交,才判男方性侵不成立, 11/27 12:51
ouyang2009: 那不就是女方誣告嗎?這種簡單的邏輯問題法官不懂? 11/27 12:51
jemdogdog: 因為誣告罪的定義是無中生有捏造事實,如果女生沒有和 11/27 13:07
jemdogdog: 被告發生性行為,卻告妨害性自主的話就是誣告 11/27 13:07
jemdogdog: 但的確他們有,難聽一點如果在抽插中女生叫停,男生還 11/27 13:09
jemdogdog: 繼續的話也算強姦 11/27 13:09
jemdogdog: So 很難判斷女生到底是不是全程同意 11/27 13:09
jemdogdog: 即便事後有互動,也不能證明女生全程同意 11/27 13:11
jemdogdog: 所以在男女關係中男生在法律上是弱勢 11/27 13:11
jemdogdog: 性侵不成立是因為女生提供的證據不是flawless 11/27 13:12
jemdogdog: 但不能說因為證據不完美=誣告 11/27 13:12
aa474747: 誣告很難成立的 11/27 13:41
bndan: 有打砲過+被告性侵 就不能反告誣告的概念 = = 說白點就是不 11/27 13:54
bndan: 能反擊想想不對勁..除非你有"更進一步"的證據 = = 但證據目 11/27 13:55
bndan: 前不會被告的大概只有對話記錄... 11/27 13:55
keepwild: 白癡才提告民事,應該提出誣告告訴 11/27 19:17
jemdogdog: 基本上民事比刑事寬鬆 11/27 19:35
jemdogdog: 如果民事敗訴,刑事failure 的機率很高 11/27 19:36
dengweki: 高雄調皮地方媽媽好可怕,愛不到拿不到一個金戒指,就告 11/27 21:36
dengweki: 人,還被法院認證 11/27 21:36
israelii: 誣告罪只有告高虹安會成立,其他人就別想了 11/28 09:15
ggininin5566: 免費的最貴不是沒道理的 11/28 16:32
ggininin5566: 而且這還不是免費的,還要送化妝品、送金飾… 11/28 16:32
ggininin5566: 不送就要告性侵… 這真的會PTSD耶… 還不如花錢買… 11/28 16:33
joe2023: 幹,都沒人覺得男方丟包的行為有問題? 11/29 03:32
joe2023: 丟包在前,告性侵不成誣告也不成剛好而已 11/29 03:33
Spinner3: 沒過節就不能仙人跳?法官頭殼裡是裝孔固力嗎 11/29 10:16
ponkd: 都誣告了還罪證不足 恐龍法官 11/29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