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67338 男子誘少女拍私密處 判刑3年6月賠26萬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4/11/19/4867338_1_1.jpg
王姓男子引誘網路結識少女拍私密處供其觀賞,遭南投地院判刑3年6月並賠償26萬元,值 得民眾引以為戒。(資料照) 2024/11/19 07:33 〔記者張協昇/南投報導〕南投縣王姓男子透過通訊軟體MESSENGER結識未成年少女,引 誘少女拍攝陰部等私密處猥褻照片、影片供其觀賞,經少女母親發現報警提告,附帶民事 賠償,王男一審除遭南投地院依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刑3年6月,還得賠償少 女及母親共26萬元精神撫慰金。 判決書指出,以打工度日的王姓男子,2022年2月間透過通訊軟體MESSENGER結識就讀高一 的未成年少女,發展成為男女朋友關係,以兩人交往、提供金援及幫忙找工作為由,多次 引誘少女拍攝其胸部及陰部等裸露私密處等猥褻照片、影片,透過MESSENGER傳送供其觀 賞。 因少女母親發現女兒行蹤有異,查看女兒MSSENGER對話內容後始知上情,因而提告,並因 女兒事後身心受影響,不但辦理休學,還前往精神科尋求協助,也因而侵害其照顧教養女 兒的法益,附帶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50萬元。王男審理時則辯稱雖有向甲女索取裸露私密 處等照片,但因期間兩人為情侶關係,應不構成犯罪,並認為請求賠償的慰撫金金額過高 。 惟南投地院刑庭法官審理後認為,被害少女未成年,心智發展未臻成熟,欠缺性自主能力 或對於性隱私權認知不足,且少女在王男索取私密處照片時曾多次拒絕,有兩人在 MSSENGER對話紀錄截圖可佐證,認定被告係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36條第2項的引 誘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王男上訴中;民庭法官也判決王 男應賠償少女及其母親各20元及6萬元精神慰撫金。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 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 沒說小乘大乘 上座部佛教馬哈希尊者具戒經講記拆穿佛教大乘妙法蓮華經騙局 上座部佛教明昆《南傳菩薩道》真釋迦牟尼佛的菩薩成佛之道 大乘菩薩成佛之道 妙法蓮華經 華嚴經 心經 金剛經 楞伽經 梵網經菩薩戒 圓覺經 楞嚴經大乘假佛經 阿彌陀佛 藥師佛大乘假觀世音 文殊 普賢 維摩詰 龍樹 地藏王大乘假菩薩 https://ptt.org.tw/soul/M.1523979060.A.68C 上座部佛教目犍連子帝須那先偽經大乘十方諸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org.tw), 來自: 61.230.150.1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org.tw/sex/M.1732030110.A.02A
dengweki: 終於沒有和解的父母,這種就該關到底,不該緩刑,透過 11/20 07:10
dengweki: 民法求償就好,暖都的恐龍法官,隨便就緩刑,南投地院法 11/20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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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9001252002: 都高中了還心智發展未成熟,百用不膩的藉口 11/20 08:20
testutw: 要未成年裸照比撞死人判的還重 11/20 11:04
oh5566oh5566: 反觀上面幾篇有上到還緩刑... 11/20 11:29
yeeouo: 上高中已經是大人了吧 現在小孩這麼早熟 11/20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