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ysol9: 那殺人放火跟毒品算什麼罪 11/19 07:41
噓 sonyvaio: 二審法官?? 11/19 08:20
推 dss: 可教化啦 那次不可教了 11/19 09:08
推 HanKWanG1994: 用女兒賺錢==有種不要和解 11/19 09:25
推 SilentBob: 高雄..Y 11/19 09:56
噓 hotjuice: 戀童癖沒關到死 竟然還緩刑 世界怎麼追得上台灣 11/19 11:10
推 Idiopathic: 一百年前人人在做的事情 一百年後變十惡不赦了? 11/19 11:56
→ Idiopathic: 現在的法律規範當然要遵守 但戀童 尤其是12-18歲 11/19 11:56
→ Idiopathic: 本來就是人類的本性好嗎? 但法律規定不行 就要遵守 11/19 11:57
→ Idiopathic: 遵守法律沒有問題 但是戀童根本汙名化 11/19 11:57
→ Idiopathic: 難道一百年前人類都是變態這樣?笑死 11/19 11:57
→ gopath: 法官很愛緩刑,因為怕被告上訴 11/19 12:26
噓 dengweki: 法官的規矩嗎內規?有錢和解就緩刑下去,只會讓人有樣 11/19 12:35
→ dengweki: 版學樣,可恨,有戀童戀男戀女都一樣,快去看看醫生吧! 11/19 12:35
→ dengweki: 噁心 11/19 12:35
噓 toty1101: 又被駁回了 傻眼 11/19 12:38
噓 dengweki: 有錢就可以辦事,還是暖都,真的不宜生養小孩,有錢人, 11/19 12:38
→ dengweki: 快搬家高雄炒地皮又可玩未成年甚至幼兒類,家長也愛錢愛 11/19 12:38
→ dengweki: 和解 11/19 12:38
推 STRO: 拿以前套用現在沒意義啊,「現在的風氣價值觀」確實就是變態 11/19 17:21
推 roex0608: 這案子就不是強姦啊,鄉民別再崩潰了 11/19 18:39
噓 Idiopathic: 以前女子婚前有性行為是要浸豬籠的知道嗎? 11/19 18:40
→ Idiopathic: 你現在看會不會覺得很蠢?我覺得很蠢 11/19 18:40
→ Idiopathic: 現在大家覺得對12-18歲有興趣十惡不赦? 11/19 18:41
→ Idiopathic: 100年後來看有很大可能一樣是非常愚蠢的 11/19 18:41
→ Idiopathic: 人類本來就會對12-18歲的異性有性慾 數千年來皆如此 11/19 18:42
→ Idiopathic: 現在你突然說人類數千年來都是變態嗎?超蠢 11/19 18:42
→ Idiopathic: 但我認為要[守法] 法律的制定有其邏輯 我認為ok 11/19 18:43
→ Idiopathic: 但是汙名化是不對的 因為數千年來的人類皆如此 11/19 18:43
→ Idiopathic: 但是現在因為時代的演變 我們的法律這樣制定 那ok的 11/19 18:43
→ Idiopathic: 大家需要遵守當前的法律 這完全沒有問題 11/19 18:44
→ allen0519: 照樓上的邏輯 酒駕 霸凌 強暴 變態都不該被污名化 其實 11/22 10:43
→ allen0519: 你自己也講了依據法律 所以主要看法律就好 這個案例大 11/22 10:43
→ allen0519: 家不爽的是判太輕吧 不用講什麼污名化 隨著時代前進 本 11/22 10:43
→ allen0519: 來就該有不一樣的認知 不然照幾年前法律 酒駕罰個錢了 11/22 10:43
→ allen0519: 事 霸凌不犯法啊 11/22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