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dofsex (性愛戰神)
標題[新聞] 男家教師利用學生「不敢拒絕」 幫3男童
時間2024-11-17 01:26:46
男家教師利用學生「不敢拒絕」 幫3男童下體擦藥
18:302024/11/14
中時新聞網 簡銘柱
https://i.imgur.com/7GGyNys.jpeg
台南一名洪姓男子擔任家教老師時,對3名男童進行猥褻行為。(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
I生成)
台南一名洪姓男子擔任家教老師時,對3名男童進行猥褻行為,經台南地院審理後依強制
猥褻罪共14罪,分別判處10月及8月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洪男為年滿18歲之成年人,在住處開立未立案之家教班並擔任教師,負責提供
學生數學、自然等科目之教學及課業指導。
其明知A男、B男、C男均為未滿12歲之兒童,且係因教育關係受自己監督之人,竟不知
善盡為人師表教育之責,為滿足自己之私慾,竟利用在上課之機會,分別進行猥褻行為。
洪男自民國112年11月15日起至113年3月13日止,於每週三15時30分至18時30分許,教導A
男數學科目,洪男趁教導A男課程結束等待家長前來接回之空檔,將A男帶至臥室房間內
,指示A男躺在床上並脫下A男褲子,假藉幫A男生殖器擦藥之名義,徒手撫摸A男之生
殖器,A男雖心感有異,惟因洪男係其數學家教老師不敢貿然拒絕,而隱忍並未反抗,洪
男即以此方式對A男為猥褻行為得逞共9次。
並於113年3月9日14時至16時,在大教室為B男上數學課時,為讓B男看實驗材料而將B
男帶往客廳,在客廳內直接拉開B男褲子,以濕紙巾碰觸B男生殖器附近位置,並告知B
男這是為其好、上完廁所要記得擦,以此方式對B男為猥褻行為1次得逞。
又於112年11月17日起,於每週五13時至4時30分指導C男數學,洪男竟假藉幫C男生殖器
擦藥之名義,徒手撫摸C男之生殖器,C男雖心感害怕,惟因洪男係其數學、自然科家教
老師不敢貿然拒絕,而隱忍並未反抗,洪男即以此方式對C男為猥褻行為得逞共4次。
嗣因B男將上情告知父母,並因B男曾在上開家教教室見到與其在相同英文補習班上課之
A男1次,嗣後英文課時主動詢問A男,始知悉A男亦有類似遭遇,並經B母轉知A母,
A男始將上情告知其母,並由學校進行相關通報程序;員警因清查洪男行動電話聯絡人資
訊而與C母聯絡,C男始將上情告知其母,而循線查獲全情。
洪男到案後雖坦承確實有教導A男數學、B男數學與科學實驗、C男數學與自然,並且知
悉渠等均為未滿12歲兒童,然矢口否認有對A男、B男、C男為任何猥褻行為,辯稱:A
男情緒起伏大,接近期中考時有稍微對他兇一點,所以小孩可能心理上有些反心,A男可
能是在模仿B男的行為;B男則是因為我不讓他做實驗而不開心,我帶他去客廳那天,只
有叫他用濕紙巾擦手,B母將濕紙巾的事情放大;C男我也不知道他為什麼會這樣講云云
。
法官審酌,被告開設家教教室擔任老師,具有教學專長,卻不知善盡為人師表教育之責,
明知被害人A男、B男、C男均為就讀國小之學童,身體及心智之發展均未臻成熟,因教
育關係而受被告監督,對被告存有信賴、服從之心理,為滿足一己之私慾,對三名被害人
為猥褻行為,顯不尊重他人之性自主決定權及身體控制權,造成被害人心理上難以磨滅之
陰影,且危害被害人之身心健全發展,犯後態度難認良好等一切情狀,依強制猥褻罪共14
罪,分別判處10月及8月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
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
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
請撥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
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https://reurl.cc/04gGM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org.tw), 來自: 101.10.63.1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org.tw/sex/M.1731778008.A.56A
噓 peterlee97: 禍源甲 11/17 03:16
噓 dengweki: 有病真的要看,尤其是戀童癖,真的糟糕,偉哲市長,台南 11/17 07:16
→ dengweki: 首府開一個性專區,應該會蓋調你任內的奇怪事件,請加油 11/17 07:16
→ mike1124109: 禍害物種甲賽應該集體撲殺,避免孽種繼續延續 11/17 16:17
推 Gaidiac: 又是甲 11/18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