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tjs45 (光頭爵士)》之銘言: : 我朋友老王 : 在萬華散步 : 看到路邊女生很漂亮 : 給了2500塊問要不要交往 : 雖然語言不通 : 也不知道彼此名字 : 還是成了男女朋友 : 剛好女生住在樓上套房 : 所以邀請老王參觀她家 : 然後雙方情投意合下發生了關係 : 發生關係後老王突然覺得不適合提出分手 : 整個過程到底哪裡犯法了? : 鴿子憑什麼開社維法罰單? 因為小姐懶得跟你在那邊套話應付警察 社維法小姐罰個幾千塊她再去接一單就回來了 還要跟你在那邊費時費力先套話幹嘛 弄得警察火大還更麻煩到時候天天來站崗巡邏才是自討苦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org.tw), 來自: 39.12.16.18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org.tw/sex/M.1729045265.A.D99
scien: 小姐只罰幾千嗎? 風險還真小 10/16 10:23
twistfist: 主要是法律要寫死啊,小姐不認也不是無敵,警察還不是 10/16 11:32
twistfist: 能主觀認定,當然最後大家都不浪費力氣認了 10/16 11:32
fcz973: 外籍有遣返問題,如果是短期觀光簽的就不痛不癢 10/16 11:55
tbrs: 小姐難怪都認 我肯定不認 1100跟阿婆我可要賺超過一天辛苦 10/16 18:49
tbrs: 錢 10/16 18:49
njunju: 很有道理 10/16 21:56
luoqr: 有錢的叫風流 沒錢的叫買春 還得抓你 10/17 06:53
basakazero: 嗯嗯! 10/17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