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個好問題!但多數人大概從沒認真考慮過,或者聽到的第一反應就是基於固有道德觀 的厭惡排斥感。包括我一個同志朋友,他當然支持同性結婚,但聽到有人將同性結婚與近 親結婚相提並論,卻勃然大怒。 其實考慮到民法係制定於將近一百年前,當時的產檢技術(如果有的話)當然遠不如現代 進步,很難發現遺傳疾病,而且當時醫學上已確認近親生小孩的缺陷率比一般人高出數倍 ,又結婚基本上必然生孩(其實現在也還是差不多;少子化主要是由於結婚率下降,有偶 者至少生一胎的比例沒降多少),立法時禁止近親結婚是有道理的。 除優生學之外還有另一個你沒想到的問題:如果輩份不同的近親生小孩,會紊亂家族間的 輩份。例如父女結婚生孩,子女與其母之間一方面是母子,但另方面從父的角度觀察卻是 手足。輩份亂了套,在繼承或扶養等法定權利義務方面會產生問題,這是民法希望避免的 。當然,現代人結婚未必生孩,生孩也未必結婚,這方面也許可以規定的更細緻。 總的來說,現行法律確實有許多是根基於所謂善良風俗或社會多數人的道德觀。民法是規 範社會關係的基本法,當然不能自外於社會。但刑法中那些道德入罪的罪名確實應該與通 姦罪一同廢除,例如血親性交罪(這條不能說是基於優生學,畢竟血親性交可以帶套、可 以外射、甚至可能是同性,這些行為都不會生小孩卻仍同樣受罰)。 ※ 引述《coolnananana (躲貓貓不用找了吧)》之銘言: : 雖然不知道這跟西施版有沒有相關 : 但主文還在的情況下,回文不算違規吧.... : 先說結論:開放同性結婚,就沒理由禁止近親結婚 : 一、以道德層面來看 : 在幾百年前,同性戀被認為是不道德的,是要被處死的,是要被化學閹割矯正的 : 現在社會風氣改變了,反過而用道德枷鎖來壓迫近親結婚? : 道德從來不是一個壓迫人的工具,因為道德不見得是正確的 : 過去的女性不能參政 : 過去的有色人種沒有人權 : 這些當初是道德的事情,是合理的? : 拿道德壓迫人絕對不是正確的事情 : 二、以價值觀來看 : 當初主張同性婚姻的口號為"love is love" 愛就是愛 : 這口號放在近親結婚來看,完全適用 : 不論是表兄妹 表姊弟 表姊妹 表兄弟 兄妹 姊弟 兄弟 甚至是母子 父女 : 通通都可以是love is love的範疇 : 覺得父女 母子結婚很扯顛覆道德? 那是第一點道德的範疇 : 跟love is love無關,不要拿道德說嘴,曾經的同性戀也是不道德的 : 三、以優生學來看 : 許多人拿近親結婚容易產生有基因缺陷的後代來反對 : 但是 : 同性結婚連後代的不會有,對於基因的延續更沒幫助 : 憑麼同性結婚可以,近親結婚不行? : 如果易有缺陷的小孩就是禁止近親結婚理由 : 一般人結婚也會有機率產身缺陷小孩阿 : 要禁止的應該是缺陷小孩本身,而不是結婚 : 近親結婚還是有機率產生正常小孩的 : 要做的是立法強制墮胎,只要懷孕婦女產檢發現胎兒有缺陷,一律強制墮胎 : 這才是針對缺陷小孩問題的正確方法,而不是拿雞毛當令箭直接禁止結近親婚 : 近親結婚也可以選擇不生,採用領養的方式 : 以及最重要的,從優生學角度 : 對基因延續完全無幫助的同性都可以合法結婚了 : 容易有缺陷但至少可以產生後代的近親,反而被用優生學禁止? : 然而我目前仍然不支持近親結婚,不是我雙標 : 只是我的標準一直不是公平正義 : 我的標準是法律 : 法律的功用是「維持社會穩定」 : 幾百年前同性戀族群不夠壯大,所以禁止同性節婚有助於社會穩定 : 如今同性戀的聲勢夠浩大,所以開放同性結婚 : 而現今主張近親結婚的還是小眾,所以維持法律的安定有助於社會穩定 : 因此我仍然支持禁止近親結婚 : 所以我承認現今法律就是在壓迫近親這群小眾 : 而love is love這口號也沒有這麼高尚,遇到近親結婚依然轉彎 : 修法純粹是為了維持社會穩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org.tw), 來自: 114.42.66.9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org.tw/sex/M.1728741525.A.04C
kreuzritter: 廈門島對面的某島上就一堆了,隨便牽都親戚或在地氏10/12 22:09
kreuzritter: 族通婚,你的另一半隨時可能是你的6或8等親 10/12 22:09
kreuzritter: 然後島上出精神異常的比例,比台灣不知道高多少(實 10/12 22:12
kreuzritter: 住人口/精神異常比)10/12 22:12
sdamel: 道德入罪的還有234,有別於235,234真的幾乎是道德入罪10/12 23:07
sdamel: 我個人也思考過房間夠多的透天,也可以好幾個家庭住在一起10/12 23:08
sdamel: 成為小型共產社會,其實早就有了,福建土樓,台灣三合院四10/12 23:08
sdamel: 合院,只要包容性夠高就能達成這些目標,根本不用法律限制10/12 23:08
sdamel: 造成反效果10/12 23:08
peterlee97: 輩分這個還好 我是金門人 金門太小了 常常家族的母親10/12 23:29
peterlee97: 祖母 曾祖母 都是來自同個村莊 所以牽來牽去常會發現10/12 23:29
peterlee97: 欸其實是親戚還是很近的 然後互相要叫什麼輩分查一下10/12 23:29
peterlee97: 就知道 但如果有某人結婚時 這時候就要所謂的“降字10/12 23:29
peterlee97: 紋” “抬(升?)字紋”的狀況 然後依據現況去叫即可10/12 23:29
peterlee97: 所以這部分完全沒差10/12 23:29
peterlee97: 欸我現在才看到一樓 一樓就是說金門吧 其實金廈漳泉這10/12 23:33
peterlee97: 周圍都是這樣 最遠就是隔壁島等級的通婚 但這通常是10/12 23:33
peterlee97: 有讀書或是出洋等比較活躍的人才會有機會 而且是在近10/12 23:33
peterlee97: 現代(20世紀初到打仗前)才有的 不然大部分都是東半10/12 23:33
peterlee97: 島一圈西半島一圈 然後更縮小就是東北一小圈東南一小10/12 23:33
peterlee97: 圈等 所以其實血緣關係上非常近 而本島的移民多來自這10/12 23:33
peterlee97: 區域與潮汕一代 所以講難聽點 整個臺灣的人100-200年10/12 23:33
peterlee97: 前互相都可能都是...10/12 23:33
peterlee97: 另外以前這議題也有在八卦戰過 那時候就頗多人說阿公 10/12 23:35
peterlee97: 阿嬤那輩其實就是表親通婚 是進入國府時期後一段時間 10/12 23:35
peterlee97: 才禁止的 不知道為什麼近幾年這類討論的大戰這些都不10/12 23:35
peterlee97: 見了 不知道是不是代表我老了我才看過哪些故事QQ10/12 23:35
coolnananana: 挖靠你推文都沒被斷10/12 23:43
shoppinglin: 好奇一樓的數據 10/13 01:20
maxnanako: 給參考一下,印尼人以前到現在是可以親戚通婚的 10/13 01:33
luvuhahasiao: 怒個雕 10/13 03:30
adoko: 地球是實驗室 基因就是鼓勵不同組合 10/13 07:12
cute101037: 台灣大法官沒啥水準,非法律問題,他還以為跟憲法有 10/13 10:12
cute101037: 關,那邊解釋個屁,真爛,法律系也沒人出來狗幹他們, 10/13 10:12
cute101037: 顯見法律系的可笑。 10/13 10:12
snowfish104: 33樓是什麼優秀的科系 說出來聞香一下 10/13 10:57
d147258: 大概是卡提諾學院的吧 10/13 13:40
Lowpapa: 日本皇族 10/13 20:01
semievil: 大法官沒水準??? 10/13 20:10
peterlee97: 我現在才又發現一樓影射 只能噓一下 10/14 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