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824條第7項「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也就是說如果拍定的買受人是共有人,那其他共有人就沒有優先承購權, 只有在拍定的買受人「非共有人(外人)」,那麼共有人才能跳出來說要優先承購 如果你們不差那點錢,就價格拉高點買回來,不用擔心被其他兩位親戚攔胡 若是標的很有市場性,可能會有外人來買,記得叫爸爸把標的多分割幾分贈與給自家人,到時候各共有人都要優先承購,你們抽到的機率也比較大 渣渣律師+代書仔執業經驗分享 ※ 引述《jamo (hi)》之銘言: : ※ 引述《poweryeh (小葉)》之銘言: : : 如題 : : 目前有一棟台北市的連棟5層透天 : : 是內梯 然後5樓是違建 還有一些外推部份 : : 產權是這樣 我爸佔2/4 兩位親戚各佔1/4 : : 一二樓做生意 3-5樓我們一家人住 : : 現在親戚要來跟我們收租 : : 有些歷史因素 我們並不願意 於是鬧翻了 : : 所以想請教 我爸有意願買下他們的產權 : : 但他們不願意 有可能說賣給外人然後陌生人 : : 來住我們家嗎?或者他們可以私自承租出去 : : 不需要我爸同意 ? : 沒辦法 : 共有物要合規出租需要全部所有權人同意 : 至於陌生人要靠著1/4+1/4產權住你進家這件事是高級操作,一不小心就會觸法 : 不確定新買家到底是不是高手,有辦法打擦邊球後安然無事 : : 1-2樓做生意的部份會被影響嗎? : : 我爸爸的2/4可以把這部份保留住嗎? : : 不住在這裡無所謂 生意一定要保住(上一輩有交代 爸媽是很傳統的人) : : 目前親戚已經做不成 所以錢的部份 : : 除了向他們購買以外並不願意付租金給他們 : : 以上問題麻煩版友指點 謝謝 : 持份者意見不一,又沒人願意出面買 : 以你們的情況,只有訴訟後請求變價拍賣一條路 : 至於生意是否受影響這個我看不懂 : 你的意思是還要繼續占用/租用1/2樓做生意嗎? : 占用是不可能了,租用的話你要跟新買主協商 : 如果你要100%確定還能繼續使用1/2樓 : 那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在變價拍賣時 : 自己出價去買回來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A556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org.tw), 來自: 125.228.75.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org.tw/home-sale/M.1733459900.A.737
KrisNYC: 增加抽籤的數量好好笑 12/06 12:45
SouthEast62: 這個真的是妙招! 12/06 13:39
hsha: 增加抽籤數量這招真神 12/06 13:41
planta: 專業專業大推 12/06 13:57
sagarain: 沒通知共有人會怎樣 12/06 14:41
roseritter: 若拍定外人 光速轉讓 "善意"第三人呢 12/06 15:11
SiaoBen1996: 法拍是法院通知優先購買權 12/06 16:04
SiaoBen1996: 至於如果親戚直接去賣善意第三方沒有通知優先購買 12/06 16:04
SiaoBen1996: 你要自己去舉證你的損失及提告 無法撤銷買賣 12/06 16:04
rivera5566: 變價拍賣通知共有人是法院通知的,不是私人自己通知。 12/06 16:41
rivera5566: 再者沒拿到權利移轉證書去做宣示登記也無法移轉第三人 12/06 16:41
planta: 會有送達來通知,不用擔心,到時候看郵戳。 12/06 16:58
planta: 不過如果已經移轉了,要舉證就很麻煩。 12/06 16:58
planta: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12/06 16:58
roseritter: 了解~~~多謝 12/06 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