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太多鍵盤人沒實務經驗的回覆 ※ 引述《XXXOOOXXX (XO醬燒炒飯)》之銘言: : 民事先申請區公所調解,不用律師,不用費用 : 說四樓頂樓是公共空間 : 要求拆屋還地 : 不拆的話,請律師寫民事起訴狀 : 幾萬塊就可以搞他了 : 刑事提告侵占 所以要先掏幾萬出來 另外實際經驗現在不管是刑事還是民事 因為案子太多 沒有關係幫你插隊的話 要排很久才會開庭 : 建管處檢舉,報違建 : 可能立刻拆,可能緩拆(不拆) 又是實際經驗 新北三年前的新建案 當時剛建好社區就有人外推 管委會就有報請建管科來看 來看後踢皮球說社區自治請自己協調 (廢話 就是管委會請她拆不拆啊) 然後又追了過了一年承辦輪調換人後願意接案了 結果是拆除大隊那裏說待排拆 打電話去問回說 一年待拆上萬件,要一一排隊 什麼時候能排到不知道 (意思是有關係才排嗎?) 反正違建還是在那現在好好的 所以我知道新北即使現在的新違建也不一定拆 (台北市也許好一點我不知道) : 如果緩拆,找議員或民代施壓 : 說違建會影響公共安全 : 要求立刻安排日期拆除 找議員或民代是另一個問題 他們也都是會看人下菜的 普通人的事情陳情不會理你 (親戚遇到惡鄰去陳情沒人理) : 平常沒事晚上凌晨去四樓 : 買電鑽製造噪音 : 他報警就回去,別跟警察硬碰硬 : 也別跟住戶硬碰硬 真正解氣的方法與其花律師費慢慢告 拿個大槌敲爛她建築 上法院還可以解釋是要修理水管誤敲 即使被判損毀罪很輕 就算判賠也很少錢 而且她違建被敲爛不得回復了 不然你看為什麼那麼多誤拆人家房子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org.tw), 來自: 220.135.50.2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org.tw/home-sale/M.1732460293.A.038
mema: 小心誤拆,懂了(筆記) 11/24 23:01
KrisNYC: 這啥 熱血大工?11/24 23:20
becometoo: 好像不錯! 推這篇XD11/24 23:31
winner1: 立意良善xD11/24 23:32
NTU303150195: 確實是當被告比較划算,鼓勵先下手為強11/24 23:40
NTU303150195: 受害者慢慢討還不一定有結果11/24 23:41
bnn: 法治崩壞就是變這樣 下一步他的報復就是直接砍你11/24 23:46
zpf2005: 房東怕被欠租房客砍,守法住戶怕被違建戶砍,正常人怕被11/25 00:12
zpf2005: 瘋子砍,這才是國安危機吧XD11/25 00:12
aass5566: 確實 台灣保護的是加害者11/25 00:22
paunch: 敲牆之前要先到建管處舉報違建才能讓他無法修補?11/25 00:31
LonyIce: 這種被告會有前科嗎? 11/25 02:38
simat: 現在新違建都是即報即拆了 11/25 06:06
chillybreeze: 4樓怎麼都不怕2樓挾怨報復,台灣現在就是司法已死人 11/25 08:12
chillybreeze: 民要靠自己啊 11/25 08:12
jerrylee666: 13F就是鍵盤人 11/25 08:33
beanartist: 新違建即報即拆大概台北有可能而已 11/25 08:38
Beard5566: 頂樓會不會把你水關掉報復 11/25 09:00
reil: 這社會逼人當被告唉 11/25 10:17
ttyy: 施工中新違建都是即報即拆,全台灣都一樣 11/25 10:41
ttyy: 完工才會有排拆問題 11/25 10:41
ttyy: 台北比較特別的是完工也有可能會優先拆你,確實是最嚴 11/25 10:41
SiaoBen1996: 真的專業的投客違建都是利用過年或連假一次完工 11/25 13:19
SiaoBen1996: 等檢舉的到就是100%完成排拆 11/25 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