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上有一間房子 二房二衛現在自住, 等自住一年後賣掉,因為之前和家人持分,後來贈 與, 假如照理想的賣價,房地合一 會被科徵大約60萬。 另外一間房是持有6年, 現在 出租, 非自用, 賣掉的話房地合一稅大概要80萬。 假如以持有一年自住賣掉之後可以重購退稅, 我先賣掉小間的, 然後再把自住放到另外 一間出租的, 不租人改一年的自住。 一年後再賣掉, 賣掉之後一年內買一間比較高單價的, 請問兩間的自住 被課的房地合 一稅 ,可以一起抵這一間高單價的重購退稅嗎? 謝謝 大家的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org.tw), 來自: 118.168.83.2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org.tw/home-sale/M.1726647183.A.CA8
vanjoey: 只能一換一吧......? 09/18 16:27
prostar: 不行 09/18 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