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yko: 只有被拍賣的人的持份被拍掉...因為我大堂姊的持份就是這樣 09/03 20:57
→ mayko: 被拍賣掉的,不過會通知有優先承購權的人. 09/03 20:59
→ mayko: 不過我家族那個是林地,拍定的是375的佃農.他只買持份 09/03 21:00
→ mayko: ps.那個持份我爸是第三代,堂姊是第四代..目前有第五代的所 09/03 21:02
→ mayko: 有權人....全體持有人同意這種喔..北市建地都更都蓋章成功 09/03 21:03
→ mayko: 法拍是一回事,能不能拍掉又是一回事..我大堂姊被拍的是某塊 09/03 21:08
→ mayko: 共有農地..買方也知道沒人會買,三拍才去拍 09/03 21:09
推 kei1823: 這種有人敢去拍嗎 09/03 21:24
推 dakkk: 公同共有可以法拍 但只能取債權人的持分 其他的回還給其他 09/03 21:31
→ dakkk: 持分人 09/03 21:31
→ dakkk: 不過其他持分人有有優先購買權 你可以考慮買下來 09/03 21:32
→ dakkk: 這樣地還是你們的 只是少一個共有人 09/03 21:33
→ sagarain: 謄本一查不就知道了 不用等明年吧 09/03 21:34
推 renmax: 陌生人去買這種 會有什麼好處? 實在想不透...... 09/03 21:35
推 dakkk: 等一下我記得 應該是賣持分 不是賣整塊地 09/03 21:38
→ dakkk: 似乎只有抵押權才能賣整塊地 09/03 21:39
推 boshion: 如果是有價值的土地趕緊買下來,默默吃貨的概念。 09/03 21:40
→ sagarain: 公同共有還沒有分割持分吧 09/03 21:41
→ dakkk: 我查到了 債權人代位提起遺產分割訴訟 09/03 21:45
推 kumaliu1988: 你可以看一下變價分割 09/03 21:45
→ abyssa1: 大安地政發的土地權狀九張 氣勢超強 09/03 21:47
推 dakkk: 變價分割會換成錢 如果大家都要土地 不一定好 09/03 21:48
→ dakkk: 我記得繼承登記時就可以直接登記成分別共有 不用事後再分 09/03 21:49
→ dakkk: 割 09/03 21:49
推 cyora: 權狀上的權利範圍沒寫公同共有的話,那就是已分割 09/03 22:18
推 lusifa2007: 沒辦法法拍 執行法院會叫債權人提起代位分割消滅公同 09/03 22:21
→ lusifa2007: 共有關係才能拍 如果是很久很久的土地 光是找繼承人 09/03 22:21
→ lusifa2007: 就會花很多時間 09/03 22:21
推 gaussjordan: 公同共有是沒有持分的 跟賣持分地不一樣 09/03 22:27
→ sagarain: 公同共有就是談不攏 怎麼切 09/03 23:04
推 dakkk: 公共共有是因為繼承 繼承法會規定每人繼承的比例 一定可以 09/03 23:05
→ dakkk: 切 09/03 23:05
推 dakkk: 除非你們繼承物還有房子 現金 動產 跟土地的集合 這時就要 09/03 23:08
→ dakkk: 變價分割 09/03 23:08
→ dakkk: 當然不想賣土地 就要協議了 09/03 23:12
推 javabird: 那種日據時代留下來的林墓田地,沒有價值,持有人百餘 09/03 23:23
→ javabird: 人,真的非常困擾,大部份根本都沒有往來了,分割不了, 09/03 23:23
→ javabird: 有的連人都找不到了.現在我家也面臨相同的困擾,很麻煩 09/03 23:23
→ javabird: ! 09/03 23:23
推 lescholar: 因為你可能只有公同共有其中1%的權利範圍 其他99%的部 09/03 23:49
→ lescholar: 分有人是分別共有 還是可能被強制執行 09/03 23:50
→ lescholar: 調謄本會比較清楚 09/03 23:50
→ mayko: 我老媽娘家那邊宗祠改建是用登報公告之類的..也碰過找伯父 09/03 23:52
→ mayko: 們外公的後人的(已被徵收提存在法院XD)...我的感受是..有價 09/03 23:53
→ mayko: 值有利可圖,就有外人會協助來想辦法.沒價值就沒辦法. 09/03 23:53
→ lescholar: 只要是共有人 那怕是一咪咪 都可以請求變價分割共有物 09/03 23:55
→ lescholar: 所以可以先取得一小部分持分 去對整塊地起訴分割 拍賣 09/03 23:56
→ lescholar: 時再優先承買 所以還是有人不嫌麻煩去投資這個 09/03 23:57
→ ksm74: 借文請益一下,若是分別共有的土地,上有建物,持有各1/2, 09/04 06:35
→ ksm74: 欲出售是否需共有人同意才得處分?先謝過各位神人! 09/04 06:35
→ sagarain: 分別共有就只有優先承購的問題 09/04 08:22
→ sagarain: 公同就很麻煩 因為本身就是沒談好才會這樣 09/04 08:23
→ sagarain: 沒談好的原因很多 總之就是沒共識 那怎麼可以侵害權利 09/04 10:21
→ sagarain: 除非你是分別共有持份狀態才有權利 09/04 10:21
推 dakkk: 公同共有跟沒談好沒關 公同共有還是有潛在又有部分可以知道 09/04 11:48
→ dakkk: 占比 09/04 11:48
→ dakkk: 潛在應有部分 09/04 11:48
→ dakkk: 分別共有基本上還是共有 多數決 如果只有兩人 當然要對方同 09/04 11:49
→ dakkk: 意 09/04 11:49
推 dakkk: 這邊公同共有我只指土地 如果是其他權利 例如股權 那就是沒 09/04 11:53
→ dakkk: 談好 09/04 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