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11ow (Follow Me)
標題[請益] 台北市商業用地容積率計算
時間2024-09-01 23:21:58
最近因為時事,我改個標題來問。
根據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25條第1項規定:「商業區內建築物之建蔽率與
容積率不得超過下表規定,且容積率不得超過其面前最寬道路(以公尺計)乘以百分之五十
之積數,未達三○○%者,以三○○%計‧」
所以如果以台北市一千坪的商四土地為例。
A. 如果該地面前唯一的路寬為12.5公尺,那麼該地的容積率會變成:
12.5 x 50% = 625%
實際上並無法用到商四的 800% 對吧?
B. 如果假設該地是四面環路,寬度為 6, 6, 12.5, 12.5公尺
B 跟 A 比實際上並沒有比較吃香對不對?因為是以最寬的路寬來計算。
兩者的容積率都是 625%,所以兩塊地要改建最後的樓高會是一樣的。
不知我的理解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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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TKer5566: 問就是840% 09/01 23:26
→ spermbox: 政問掰 09/01 23:47
→ abyssa1: 仲介常常瞎扯他自己根本不懂的東西 09/02 00:58
推 Joker9527: 不得加總,取最寬 09/02 06:55
推 shuai: 規定都寫了,其最寬的道路…至於會突破原先上限是因為都更 09/02 08:24
→ shuai: 獎勵的關係,像新北最大可以2倍,360%變720% 09/02 08:24
→ fo11ow: 問題都更獎勵是否會被這個道路寬度給限制? 商四獎勵再上 09/02 11:57
→ fo11ow: 去就算給到1000% 一樣會被道路寬度這緊箍咒給限制住啊 09/02 11:57
推 a386036: 吃到市民大道面,用到1000都不是問題,問題在392沒辦法 09/02 13:21
→ a386036: 變840 09/02 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