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聽到有人的不動產會交付信託 具體來說是什麼情況會信託呢? 實際上又如何操作? 還有可以用信託的受益人的方式取代抵押權人嗎? 這兩者在實務的操作上效果有沒有什麼差異? 對信託的概念仍不太理解 請板上大大解惑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org.tw), 來自: 1.200.242.2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org.tw/home-sale/M.1724862951.A.C07
jl40: 我也想了解 應該是怕繼承太多亂花吧 例如財產信託後 兒女每 08/29 00:44
jl40: 月只能領5萬 結婚給50 生子給100 如有其他 需經某加某同意始 08/29 00:44
jl40: 可撥款 每次上限不得超過100 緊急事件 不在此限 緊急事件由X 08/29 00:44
jl40: X認定 08/29 00:44
Matsui: 還有鄭文燦今天晚上住的徐州路也是信託給台新 08/29 01:21
vladnya: 讓子女不能把房子賣掉用的,領租金過活就好 08/29 09:15
losmith: 明顯是違建但不想拆的時候 08/29 12:34
losmith: PS:要有強大的身分背景 08/29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