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386036 (骷髏怪)》之銘言: : 公證還有分有無逕受強制執行 : 有才可以直接去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 沒有就一樣要走訴訟程序,只是法院回不會直接認合約 : 但是有夭壽作法欠2個多月補1個月 : 加上法院通常會讓人有居住權,加上這種強制驅離 : 基本上就是把人跟物清到馬路上(費用你出在討),能不要法院盡量不要這樣 : 另外銀行很多條款要學 : 貸款遲繳幾日未能補繳或因其他債務衍生之強制執行,視同貸款到期 : 本行將一次性收回全數貸款,你帳戶有錢就扣錢,沒錢或不夠就要你補 : 或者是限制登記,在強制執行 : 你也可以在公證契約上寫 : 須於每月幾日前繳納,超過5日經催告後3日未補繳者,視同承租方提前終止契約 : 合約終止日期為合約最後繳款日 : 並依本起約第幾條違約處理辦法辦理,合約第幾條期合約期滿未搬離辦理 : 合約到期未搬離,違約金以原租金金額3倍計算 : 租賃關係不存在時,出租人得自由進出房屋並更換門鎖 : 簡單說違約就是扣1個月違約金,加上這個月欠繳=2個月押金抵扣完畢 : 已經提前終止契約=租賃關係不存在 : 加上有逕受強制執行,到期本就可強制執行驅離 : 這樣就是遲繳8日就可以叫他掰掰 : 雖然多出來的違約金99.98787%討不到 你這個做法根本就行不通吧?! 所謂的 合約內容與法律牴觸無效 既然要用公證法 就要先看公證法#13 第 13 條 當事人請求公證人就下列各款法律行為作成之公證書,載明應逕受強制執行者,得依該證 書執行之: 一、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 二、以給付特定之動產為標的者。 三、租用或借用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定有期限並應於期限屆滿時交還者。 四、租用或借用土地,約定非供耕作或建築為目的,而於期限屆滿時應交還土地者。 租用建築物的部分 到目前為止 還是適用 公證法第13條 也就說 要強制執行 只有"租約到期" 才能強制執行 至於你公證書裡面寫的一堆但書... 通通違反公證法第13條 這些但書 通通無效 就跟老闆給勞工工作合約寫一堆有的沒的 結果違反勞基法 這些合約內容也是通通無效... 大概就是類似的情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org.tw), 來自: 118.233.32.6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org.tw/home-sale/M.1723388828.A.686
a386036: 剛剛有問認識的本身律師老婆公證人的房東 08/11 23:13
a386036: 他說他現在也都用這條 08/11 23:13
a386036: 加速到期 08/11 23:14
a386036: 三、租用或借用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定有期限並應於期 08/11 23:17
yo4126: 有夠爛 當房客真好.乾脆租帝寶來住好了 08/11 23:18
a386036: 期限屆滿時交還者。 08/11 23:18
a386036: 租約到期了 08/11 23:19
a386036: 因違約導致的到期 08/11 23:19
a386036: 文字寫法還是要問律師修 08/11 23:19
a386036: 才不會寫爽的 08/11 23:20
zoo2020: 本來就是啊。挑房客要比挑老婆小心。 08/11 23:22
a386036: 欠繳2+1個月我記得是租賃專法內的 08/11 23:26
a386036: 而且不是2+1,2是指押金抵扣完後又欠一個月 08/11 23:27
a386036: 1個月押金的是1+1 08/11 23:27
a386036: 等版上律師 08/11 23:28
a386036: 簡單說遇到玩法的租霸都死,一般租客好處理 08/11 23:30
a386036: 於合意終止或積欠租金依法終止 08/11 23:32
a386036: 合意終止沒錯壓 08/11 23:32
a386036: 只是還有哪個法牴觸導致無效而已 08/11 23:33
a386036: 把合意終止條件寫入合約 08/11 23:34
zoo2020: 樓上他就說是草案了還沒有過啊。 08/11 23:34
zoo2020: 違反法律的你寫再多也沒用 08/11 23:34
a386036: 但目前法條還是已經終止壓 08/11 23:35
a386036: 只是要寫承租方提前終止,還是欠繳日為契約終止日 08/11 23:36
a386036: 寫法有差 08/11 23:36
attila125: 租期簽2個月,預繳制,未繳視同到期.沒規定合約打滿一年 08/11 23:37
zoo2020: 先不講契約終止。他明定要租約到到期才能強制執行,我這 08/11 23:38
zoo2020: 樣理解沒錯吧? 08/11 23:38
a386036: 沒錯壓 08/11 23:39
a386036: 就是如何讓欠租的合約到期日提前 08/11 23:40
a386036: 加上逕受強制執行 08/11 23:40
zoo2020: 公證法有明定要明確的簽期限不能不定期,除非你真的定兩 08/11 23:56
zoo2020: 個月而且兩個月重簽一次?這或許可行。 08/11 23:56
shiauber: 合約沒到期,就沒辦法避免啦。 08/11 23:57
shiauber: 遇到爛命一條的,就當做自己雖。 08/11 23:57
shiauber: 房子被白嫖,還要擔心被房客亂搞 08/11 23:57
shiauber: 這就是房東的風險。 08/11 23:57
shiauber: 不然包租帶管 怎麼賺錢=.= 08/11 23:58
attila125: 看來就是加速條款+民事官司=最佳解 08/12 00:06
bob1211: 當然是兩次存證信函,終止租約後,趁蟑螂出門,以維修名 08/12 00:06
bob1211: 義,不進租客屋內,斷水斷電拆大門,選我正解! 08/12 00:06
ChikanDesu: 確實是寫爽的 你自己訂的契約根本不能牴觸上位法律 08/12 10:20
ChikanDesu: 合意終止哪那麼簡單 租客只要上法院時主張這條牴觸土 08/12 10:22
ChikanDesu: 地法 自始無效 你等於沒有寫 08/12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