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房版大大好 小弟先前買了預售屋A要三年後交屋(自用) 但因為今年閃婚的關係,急需要房子入住 故這個月買了中古屋B(小2房), 要撐到A交屋 原本的想法是五年後B稅率降低再賣掉 但今天小菜鳥才發現原來有重購退稅和六年自住400萬免稅額的規定 想請問以下幾種賣B的作法是否正確 1. 重購退稅-賣B 買A 可3年後先賣B, 後買A 但不可3年後買A, 5年後再賣B, 因為B已經沒有自住事實 2. 6年自住400萬免稅額 6年後再賣B:不適用,即使有戶籍+未出租,單純空屋 但因無自住事實(水電/etag)故不適用 3. B當自住+投資,五年後找機會賣 五年後可適用20%稅率,三年後可出租補貼利息 但就無法使用新青安貸款 想請教以上我的菜B8認知是否有誤,跟各位大神是否有建議123哪個做法比較有效益,謝 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org.tw), 來自: 175.98.154.25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org.tw/home-sale/M.1722321950.A.7BA
hololive45P: 重購退稅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都可以,重點流程只有07/30 14:57
hololive45P: 戶籍遷入遷出的順序,B沒什麼必要留到5年後賣,戶籍07/30 14:57
hololive45P: 在B (本人戶籍),A蓋好遷到A(一樣本人戶籍)即可07/30 14:57
hololive45P: ,不管重購退稅或免稅額都不能有出租事實過,不然會07/30 14:57
hololive45P: 被追稅,重點只有這兩個(買賣與遷入遷出要在兩年內07/30 14:57
hololive45P: 完成)07/30 14:57
hololive45P: 出租好不好賺要看你租哪裡,還要考慮租霸的風險07/30 14:58
moremore99: 感謝holo大大,所以重購退稅的“兩間都要有自住事實07/30 15:02
moremore99: ”是我過度解讀了,就算是A遷入後才賣B, B賣掉瞬間已07/30 15:02
moremore99: 非自用(因為已經搬走),還是符合重購退稅的條件就07/30 15:02
moremore99: 對了07/30 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