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d1218096 ()
標題[請益] 遲延利息的計算
時間2024-07-20 21:48:26
請教大家
原本預售屋建商合約預計在111年10月31日之前取得使用執造
但因為疫情缺工缺料的種種原因
建商說今年113年2月底拿到使用執造
今年113年7月底預計交屋
遲延的利息計算
我算法是
在110年12月14日前已繳了共564000價款
在112年2月25日又繳了48000共612000價款
61.2萬乘以萬分之五
每日的遲延利息306元
306 X 365天大約等於111690元
我能從要給的交屋尾款扣完這筆錢再給剩下的嗎
求請大大們指教
或者是我有算錯的地方
還是說建商不給 我只能懶趴捏著交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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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enson502: 捏著,交屋 07/20 22:06
推 isco: 等過戶後再翻臉 07/20 22:12
→ diablojonn: 去找律師諮詢看看能不能爭取賠償 07/20 22:16
推 sf820624: 遲延利息是房屋價金(總額)不是已付款項吧? 07/21 01:34
→ sf820624: 另外不管你要怎麼討,先過戶交屋完成再來討,避免生變 07/21 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