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重購退稅有一個疑問,想請問版上網友,謝謝! 個人名下有一戶房子A (已設籍兩年多),最近想賣掉A換比較大的房子B(與A不同縣市) 查詢房地合一退稅相關規定,皆能滿足,除了"自住"這項規定: 須符合條件"出售A前一年無出租營業"這一項才能重購退稅;若房屋A平日是給有需要的親 友居住(有使用水電,無設籍無申報租金), 而我個人另住他處(先生設籍的房屋),只是偶爾過去A走走看看, 這樣日後是否會有被追稅的疑慮?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org.tw), 來自: 111.248.131.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org.tw/home-sale/M.1721141119.A.AE6
cutesuper: 沒問題啦 除非住的人去掀07/16 22:54
h49072002: 今天送一個申請,收件人說要複印平常寄信到這地址的信 07/16 23:48
h49072002: 或是請管委會開立你居住在那邊的證明 07/16 23:48
shans: 平常一些個人信件會送到A, 另外請問我沒實際住那,也能請 07/16 23:59
shans: 管委會開立居住證明? 07/16 23:59
h49072002: 管委會才不想背這個鍋XD 肯定不想理你 07/17 00:11
shans: 謝謝1樓2樓回覆 07/17 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