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tron (How)
標題[請益] 預售屋二等親買賣問題
時間2024-07-15 16:27:44
家人(妹妹)要換地區工作想承接自己繳到一半工程款的預售屋,
為了減少贈與稅跟未來取得成本的考量,預計申報為二等親買賣
因為家人自備款不足,預計由長輩贈與244萬、我贈與100萬、妹妹自備剩餘數十萬的價金,向我承接平轉的預售屋
我跟長輩都合法申報贈與現金給妹妹,妹妹再向我購買,這樣實務上國稅局能夠認可為非屬贈與的二親等買賣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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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nel1259: 帥過頭說沒有銀行金流準備補稅 07/15 16:38
→ atron: 申報時本來就會檢附存摺 07/15 16:46
推 Takadanobaba: 二等親就是優先認定為贈與,除非你能舉證買賣的錢 07/15 16:50
→ Takadanobaba: 是自己的。 07/15 16:50
推 turtletung: 長輩贈與現金沒有問題,但是你贈與妹妹現金跟你買預售 07/15 16:56
→ turtletung: 屋這個部分就會有問題。 07/15 16:56
推 bettybuy: 左手換右手還是贈與,金流上要證明,還要特別申報 07/15 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