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準備交屋 建商房屋找補款的計算方式是將買賣合約和所有權狀面積平方公尺皆換算成坪(算至小數 點第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 例如原買賣合約計算為30.254坪 則以30.25坪計 實際所有權狀換算30.355坪 則以30.36坪計 因此需補0.11坪的費用 再用房屋總價除以30.25坪計算每坪應補費用後計算總應補金額 這樣的計算方式與實際面積直接用平方公尺差計算的找補款有所落差 跟建商反應這樣的計算方式不利買方,建設公司堅持只能依他們的方式 當然啦 兩者計算出來的差異只是1千多元台幣,跟房屋總價比九牛一毛 為順利完成交屋,基本上我還是會把尾款結清交屋 只是想問問前輩的經驗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org.tw), 來自: 36.229.4.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org.tw/home-sale/M.1720513910.A.CA1
Edison81244: 建議解約 無良建商 07/09 17:39
piliwu: 權狀也是平方公尺你換算坪幹嘛 07/09 18:00
piliwu: 從頭到尾都沒有坪這個單位 07/09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