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yawayplz ()
標題頭期款非由屋主帳號匯款
時間2024-07-09 15:27:36
請問各位朋友大大,現屋主A購買一房屋,頭期款皆由友人B帳號匯款(超過贈與免稅範圍)
,請問這樣日後會有什麼問題,現在還能做什麼來補救QQ
目前有想到以下問題
1.日後被課贈與稅,且有可能會用房屋公告現值來課而不是頭期款
2.之後若要賣房,此筆頭期款可能會從購屋成本扣除
3.由於頭期款都不是從屋主A名下帳戶匯過去,日後是否有可能被視為B贈與整棟房屋給A,
房地合一稅中房屋取得成本也會用公告現值來算
再拜託各位如有相關經驗或答案可以幫忙解惑了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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