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386036 (骷髏怪)》之銘言: : 其實很簡單啦 : 每個套房兩個電錶 : 1個是電熱水器+冷氣(220V電器) : 1個是110V電器的 : 每度電費以3元計算 : 冷氣及電熱水器租用費用,為求使用頻繁度之公平性 : 冷氣及電熱水器使用租金,以用電度數計算設備租金每度6元,電費每度3元 : 設備租金包含維修保養之一切費用,及自來水費用 : 燈具使用者付費故障自行修繕,亦可選擇燈具租用,以用電度數計算設備租金每度6元 : 承租方可應需求選擇租用項目 : 承租方未經出租人同亦不得擅自增減設備 : 我是租設被毆不是收電費歐....... : 冷氣跟熱水器都是租的 這還真是個最理想的計算方式,PO租屋版可能反應更熱烈。 不然這新規定造成可能有幾個後果: 1.想簡單出租的人,乾脆不租了,物件減。 2.管你電費100還1000,通通租金+500。 3.電錶全面電子化,租金成本提升,漲租。 4.別人漲,我不漲我傻了嗎。 5.!!!也就是我覺得最可怕的部份!!!租金漲也漲了,但電便宜呀!照台電超輕鬆用 ,冷氣16度才是生活,電視要最大,一雙襪子我也要洗衣機洗,冰箱我也可以用了,各種 電器解放了。「跳電!不缺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org.tw), 來自: 219.68.201.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org.tw/home-sale/M.1720456996.A.A0E
frank111: 以後不叫電費,隨便取個名字就好,上面說的設備費也好07/09 10:06
frank111: 貨是"其他支出",其他包含(水、網路、第四台、公電)統合 07/09 10:07
frank111: 在一起以用電多寡來收取相對費用,總之跳脫"電費"這名字07/09 10:08
frank111: 就好07/09 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