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去年12月左右把原本想自住的房子賣了 那時候裝潢前前後後大概花200多吧 大概去年9月開100萬的發票 報稅的時候發票和合約書都有繳到稽徵所 今年四月稽徵所要求業者提供合約書/照片/收款紀錄為了業務需求 今年六月底又跟我要了一次合約書/照片/付款證明 這樣兩邊要而且時隔了快三個月, 有人有遇過這樣兩邊要資料的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org.tw), 來自: 61.224.148.16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org.tw/home-sale/M.1719052419.A.B6D
asderavo: 正常,跟你比對資料而已 06/22 19:05
mangojocker: 正常 06/22 19:37
liketammy: 國稅局本來就是這樣的 06/22 19:48
chanel1259: 你ip還敢露出!有種! 06/22 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