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特定地區(六都+新竹縣市) 第一間房的所有權人,貸款人,皆為先生名下,貸款尚未繳清。 預計買第二間房,所有權人,貸款人,預計皆在太太名下, 太太有工作,但很明顯的,太太每月公司轉入銀行的薪水不足以支付貸款, 故找先生當保證人。 請問這樣第二間會被當做是第二戶只能貸款六成? 而且房貸利率會較高嗎? 還是有其他比較好的方法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org.tw), 來自: 125.228.118.1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org.tw/home-sale/M.1718842807.A.E91
abyssa1: 保人不算 這樣是太太的第一戶 06/20 08:21
lantimes: 恭喜 可以買 算第一戶 06/20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