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屋主有兩戶公寓二樓要賣,兩戶相鄰但不共用樓梯,現況出租中,租期十年有公 證到明年七月中到期,我在上個月底簽約買了其中一邊,已付第一筆頭期用印,貸款也已通 過但還沒對保。 租客為了商業使用,在隔戶牆開了兩個門互通,把四房格局的牆壁全都打除只保留兩套衛浴 ,屋主有口頭同意,但沒有書面同意免除回復原狀。 後來租客又施作了輕鋼架天花板及塑膠地板,這些後來經仲介詢問屋主,屋主並不知情。 問題來了,銀行撥款前需要我提供我跟現任租客的租約,才會進行撥款。 請問,我可以主張繼受合約信賴保護原則,要求租客將天花板地板拆除,隔戶牆回復寫入新 租約嗎? 簽約當時,屋主跟仲介沒有提供租約給我過目,所以不知道有沒有特約免除回復,最近才得 知這部分也沒有特約排除,我當時只知道租期租金押金部分,也同意繼受原約。為了租期結 束後節省一點拆除清運費,請問我請求租客拆掉天花板跟地板以及隔戶牆補回紅磚水泥是否 合理?隔間牆大工程就省略不要求了。或是由屋主來跟租客協調比較好呢?手機排版對不齊 第一次房板發文,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org.tw), 來自: 180.217.35.2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org.tw/home-sale/M.1686641439.A.200
frank111: 租客對前屋主,銀行場勘時會要求兩戶要用實牆分開06/13 15:49
frank111: 你的案子感覺會很麻煩,銀行看到租約內寫兩戶相通 現況說明沒有寫兩戶
相通,租約也沒有寫
frank111: 就有可能會有我上述說的問題,兩戶必須用實牆分開06/13 15:54
frank111: 我買過一間連棟透天就是這樣被要求,屋主把兩棟透天打通 06/13 15:56
frank111: 一間給兒子另一間賣掉換現金花,我買的時候銀行就要求兩06/13 15:57
frank111: 戶一定要用實牆分開才能放貸和撥款,臨時用木板還不行喔06/13 15:58
frank111: 房客應該不會理你的任何要求,畢竟他簽約的對象不是你 06/13 16:05
frank111: 你就跟屋主預留復原所需的費用這要看屋主願不願意幫忙了
frank111: 另外 不同梯兩戶打通,打的是隔間牆還是承重牆,我覺得 06/13 16:11
frank111: 是後者
我也覺得是承重牆,難怪開門附近的後陽台有裂痕,鐵門關不起來了,室內地板也明顯傾斜 ※ 編輯: davidwen7 (180.217.35.238 臺灣), 06/13/2023 17:5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