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azxsw123 (小新)》之銘言: : 我們大樓的管委會都同意大家裝充電樁了 : 結果區權會直接把我們管委會的決議否決 : 是能這樣搞的嗎? : 我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 管委會只是代理所有區分權所有權人行使管理權力而已 真正公寓大廈的管理權還是在全體區分所有權人身上阿 你管委會同意裝設充電樁 但區權人大會當然有權否定管委員會的決議 不過如果你有本事的話 買下 過半大樓區分所有權 你就能控制區權人大會的決議 但是如果你有這種財力 你還不如直接找一間已經有設充電樁的社區大樓住宅就好 簡單來講 你想奪權 你就要夠票 http://i.imgur.com/JN8AFhD.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org.tw), 來自: 220.128.121.2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org.tw/car/M.1742784036.A.488
toon885: 沒錢才會問這些,有錢就買透天,自己火燒房子火燒車 03/24 10:52
toon885: 自己就能決定 03/24 10:52
features: 真的 住透天想幹嘛就幹嘛 03/24 11:11
maninpink: 後半段是錯的 單一所有權人只能以總數的五分之一為上 03/24 11:59
maninpink: 限 不是你買下社區過半就可以控制社區 03/24 11:59
paracase: 回樓上,就用親人的名字就可以了 03/24 12:06
Jimmy540i: 誰家裡願意裝有風險的東西 03/24 12:26
cth0204: 過半也沒用 正常是出席3/4、贊成3/4 才能過區權會 03/24 12:34
cth0204: 記錯 2/3、3/4 03/24 12:37
master32: 如果過半就可以控制區權會,世紀鑫城國防部早就解套了XD 03/24 12:38
beoneg: 簡單說管委會只是同意提案到區權會討論XD 03/24 12:47
buniro: 可以花錢徵求委託書 03/24 13:42
gname398: 沒什麼是錢辦不到的事!若你真的這麼想裝充電,就塞給 03/24 14:00
gname398: 每個人一人50萬,或是直接買新的大樓有附充電不就好了 03/24 14:00
nedbob: 通常第一屆就會把門檻改成出席1/5 or 1/3,表決1/2 03/24 15:29
ActionII: 是出席的持有面積比例啦,不是算人頭 03/24 16:00
chucky: 一人發一百萬,有人會反對嗎 03/24 17:36
alittleghost: 會搞到過半住戶反對,平常是多惹人厭啊 03/24 19:45
qazwsx6107: 立法院立的法律,行政院要依法執行 03/24 20:48
beau0: 其實如果區權會要這樣玩,建議你區權會出席,然後提出“清 03/24 23:22
beau0: 點人數”,未達2/3人在場。會議無效 03/24 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