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ZUSA (黑貓)
標題Re: [討論] 這次的法律小學堂學得是詐欺?口頭承諾?
時間2023-08-10 23:16:51
※ 引述《KKbiger (UUUU)》之銘言:
: 先說 我覺得說詐欺有點超過
: 但是這樣又感覺是利用自己公眾人物身份搞事
: 我不知道這在法律上面應該屬於民法還是刑法
: 有請板上法律專家開示
: 但我覺得講詐欺真的太超過了啦
: 聯盟和球團也不應該有太過度的解釋吧?
: 我覺得就比較嚴重的消費糾紛?
: 所以我們應該定義這件事是屬於哪一個層級呢?
: 聯盟要等判決出來處理嗎?
: 但沒司法訴訟應該不用處理?
: 但真的 我覺得講詐欺可能太重了吧?是吧?
法院是講求證據的地方,但平民老百姓不用
所以可以來合理懷疑一下
詐騙跟債務不履行的差別不難
就這次高的案例來講
關鍵就在於
"是否一開始就沒有打算幫鞋販發業配文?"
如果一開始高就沒打算發文
還以發文為條件,便宜取得鞋子
當然就是詐騙無誤
所以大家覺得是...
(1)本來就沒打算發文,只想便宜拿到鞋子
(2)越想越不對勁,決定已讀不回,也不發文
do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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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j112233446 : 我覺得很難猜到3500在想什麼,不然他也太好守了 08/10 23:19
推 ZIDENS : 有辦法證明一開始就不打算發文那就有可能詐欺成立 08/10 23:26
→ ZIDENS : 但沒辦法 能證明的只有他還沒發文 08/10 23:26
→ ZIDENS : 這就是MMORPG的不合理之處 08/10 23:27
推 uyrmb47 : 一次還好說 多次根本就詐欺慣犯 08/10 23:38
推 sowrey: 有錢人為啥都想包養 08/10 23:38 → uyrmb47 : 球星帶頭詐欺 嘻嘻 要是懲處還不重就很有趣囉 08/10 23:39
推 patrick123 : 一次可以說忘記如果不止一間我覺得…. 08/10 23:46
推 r44621 : 不知為何 體育圈這種沒社會化的似乎特別多 08/10 23:49
推 currry : 重點是經提醒已讀不回 08/11 00:16
→ currry : 及不只一家店家受害 08/11 00:17
推 cw758: 亞洲最大包養網上線啦 08/11 00:17 → jonsir : 領3500 省就算了 還用騙的 何必咧 08/11 01:09
→ LMGlikeshit : 同個時間 連續兩次 不是蓄意不然是什麼 08/11 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