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歷史 性侵(強姦、強制性交、妨害性自主) 在大約西元2000年之前 是屬於「告訴乃論」罪 意思是不 不理 檢方也不會主動介入偵辦 那在這種情況下 以前是不是有很多犯罪黑數? 性侵受害者大多是女生 有可能早期的性侵案件 很多沒有提告 或是被掩蓋了 會不會這樣呢? 大家怎麼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org.tw), 來自: 36.232.147.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org.tw/WomenTalk/M.1723685199.A.B07
VoV : 通常是用錢打發,檯面上一堆女明星 69.50.94.55 08/15 09:31
VoV : 的黑歷史,懂的都懂 69.50.94.55 08/15 09:31
cashko : 就是因為太多了才改,而且早期甚至 118.167.187.6 08/15 11:04
cashko : 周遭可能施壓受害者嫁給加害者的, 118.167.187.6 08/15 11:04
cashko : 鄧如雯殺夫案還被迫嫁給加害者 118.167.187.6 08/15 11:04
cashko : 而且性侵很多是熟人親友犯案,更會 118.167.187.6 08/15 11:07
cashko : 拼命壓下或指責受害者不該追究,或 118.167.187.6 08/15 11:07
cashko : 是把矛頭指向受害者覺得會這樣是她 118.167.187.6 08/15 11:07
cashko : 的錯,鬧大了是她丟臉會沒人要 118.167.187.6 08/15 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