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OyodoKai : 遣散費比照勞基法還有什麼可以告? 05/15 11:23
→ CCWck : 提告確認僱用關係存在時,可以提定暫時狀態處分, 05/15 11:24
→ CCWck : 如果獲准,公司在判決出來前就要繼續給付薪資 05/15 11:24
→ jupei : 有給資遣費還不行? 05/15 11:25
→ hidog : 感謝樓上資訊 05/15 11:25
→ CCWck : 提告不保証贏,如果先到別家上班,要不要回來也很 05/15 11:32
→ CCWck : 麻煩,其實對勞工真的很不利 05/15 11:32
→ wtl : 正常情況下會走pip pip沒過才資遣 大量裁員的時候 05/15 11:40
→ wtl : 就直接資遣 05/15 11:40
→ ssccg : 通常台灣人沒這麼愛公司,要pip還不如馬上資遣 05/15 11:43
→ ssccg : 除非真的是有過節才會去告 05/15 11:44
推 gn01216674 : 我和朋友討論過這題,外商月薪20萬的話,可以盡力爭 05/15 11:49
→ gn01216674 : 取,半年還可以拿個120萬。台商月薪5萬,員工爭取先 05/15 11:49
→ gn01216674 : 輸一半....真的爭取到了,半年薪水給你不過30萬。復 05/15 11:49
→ gn01216674 : 職後也很黑,不給你分紅,底薪爛到廢。那不如趕快去 05/15 11:49
→ gn01216674 : 新公司領分紅 05/15 11:49
推 gn01216674 : 雖然我這麼說很消極,但大部分台商員工應該寧可趕快 05/15 11:53
→ gn01216674 : 找新工作。 05/15 11:53
推 httpthebest : 去別家上班吧 爛公司就回去上班 獎金調薪也是故意 05/15 11:53
→ httpthebest : 弄你 05/15 11:53
→ gn01216674 : 這就是低月薪的可悲,我一直強調月薪的重要性,但很 05/15 11:54
→ gn01216674 : 多人卻不這麼想,他們覺得只是朝三暮四的分配,年薪 05/15 11:54
→ gn01216674 : 才重要 05/15 11:54
→ aocboy : 台商就是一堆拉機,吃定台灣人口太多的紅利 05/15 12:02
噓 leocs : 第11條總共有5項你就只列第5項說資遣需要證明勞工 05/15 12:14
→ leocs : 不能勝任,實際上只要業務緊縮或業務性質變更就可 05/15 12:14
→ leocs : 以裁員,以下是可以裁員的項目 05/15 12:14
→ leocs : 一、歇業或轉讓時。 05/15 12:14
→ leocs :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05/15 12:14
→ leocs :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05/15 12:14
→ leocs :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 05/15 12:14
→ leocs : 作可供安置時。 05/15 12:14
→ leocs :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05/15 12:14
→ hidog : 給樓上,我講的是常見的資遣狀況 05/15 12:25
→ hidog : 業務緊縮這些也是要通報的... 05/15 12:26
推 adminc : 有判例,就算當年有虧損,公司也不能用業務緊縮為由 05/15 12:32
→ adminc : 而資遣員工。法律不能望文生義,還要看判例。 05/15 12:32
推 ptta : 去別家上班的所得,將來向公司求償薪資時,需扣除此 05/15 12:38
→ ptta : 部分 05/15 12:38
推 lance2136 : 推這篇正解 05/15 12:39
推 leocs : 用無法勝任資遣算常見嗎?至少我是沒見過,當某人 05/15 12:41
→ leocs : 連續一兩年考績墊底的時候就會自己走了吧?怎麼會 05/15 12:41
→ leocs : 到資遣這一步?我遇過的資遣都是因為公司賣掉,或 05/15 12:41
→ leocs : 是不再做某項業務而把整個部門裁掉的,沒見過只資 05/15 12:41
→ leocs : 遣1,2個人的 05/15 12:41
→ hidog : 那是因為你見的不夠多... 05/15 12:42
推 Mylife5566 : 其實委任律師就好,人不需要去,以前聽過的。 05/15 12:46
→ hidog : 委任律師一樣花錢跟時間,只是不用出庭而已 05/15 12:48
→ hidog : 委任律師五萬起跳吧,還不保證勝訴 05/15 12:48
→ leocs : 如果真的不適任的話走pip流程之後再資遣也不難吧? 05/15 12:55
→ leocs : 真的有人是主管覺得你不適任直接叫你走的?事實上 05/15 12:55
→ leocs : 光不給獎金不調薪,絕大多數的人就會自己離職了, 05/15 12:55
→ leocs : 根本不用給資遣費 05/15 12:55
→ hidog : 給樓上,爭論這個好像離題了XD 05/15 13:00
→ hidog : 逼人離職的方式很多,那是別的話題 05/15 13:01
推 guanquan : 所以低月薪高獎金就是公司耍手段啊!低月薪對公司 05/15 13:12
→ guanquan : 的好處可多了,別傻傻得以為沒差 05/15 13:12
推 gary82gary : 真要走pip,把你工程師調去行政部門或是掃廁所你會 05/15 13:47
→ gary82gary : 願意? 05/15 13:47
→ gary82gary : 小公司常因為掉單或是啥的資遣一兩人啊,因為沒虧損 05/15 13:49
→ gary82gary : ,但不需要那麼多人也沒其他部門可以調職,所以都是 05/15 13:49
→ gary82gary : 非法資遣,都馬要騙員工簽自願離職 05/15 13:49
→ gary82gary : 除非是在外商,不然在台商快點簽一簽閃人找下家比較 05/15 13:50
→ gary82gary : 合適 05/15 13:50
推 smallcar801 : Work force reduction 需要證明這個職位未來不再需 05/15 13:58
→ smallcar801 : 要另外公司內部沒有 任何缺人的職位適合該員,pip 05/15 13:58
→ smallcar801 : 為期至少半年而且就算主管再討厭該員,只要該員是 05/15 13:58
→ smallcar801 : 正常人都很難pip 失敗,所以才會看到那麼多人會使 05/15 13:58
→ smallcar801 : 用80逼你自己走,真的不爽走到勞資協調這些都是公 05/15 13:58
→ smallcar801 : 司要舉證,但是,除非要退休了,何必搞到那麼麻煩 05/15 13:58
→ smallcar801 : 浪費自己時間,拿錢走人最方便 05/15 13:58
推 jboys75 : 樓上應該沒遇的 失敗成果 是他說的算的主管… 05/15 14:10
→ wtl : pip看公司 據說apple進pip一定走人 pip只是保護公司 05/15 14:13
→ wtl : 的手段 05/15 14:13
推 m8403051 : bottom fire 通常會走 PIP 吧 05/15 15:00
推 tpegioe : PIP能活下來的人多嗎? 05/15 15:31
推 pttnowash : Pippen可以活下來 05/15 15:33
推 j0958322080 : 其實打官司的重點在於拿到空窗期的薪水而已,要不要 05/15 16:19
→ j0958322080 : 回去或是去新公司都不是重點 05/15 16:19
推 FadedMisa : 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成功,基於工資續付原則本來就 05/15 16:32
→ FadedMisa : 會判給訴訟期間之工資+利息 05/15 16:32
推 Thragna : 提告成本很高嗎?如果不超過30萬我覺得還好 05/15 17:59
→ hidog : 給樓上,時間成本很高 05/15 18:04
→ hidog : 不超過30萬,也要看你告贏能拿回多少... 05/15 18:04
推 kuosos520 : 大公司現在沒這樣吧,應該都是相對小的吧 05/15 18:27
推 shyshyan : 要通報還是要看砍的人數 人數少基本上就算走業務緊 05/15 19:04
→ shyshyan : 縮資遣你也是沒輒 05/15 19:04
推 fcz973 : 大部分都嘛5,1-4太複雜而且訴訟上舉證要非常具體, 05/15 19:18
→ fcz973 : 不能勝任這個理由以一般以上國人都奴工慣老闆腦,很 05/15 19:18
→ fcz973 : 容易就掰過關 05/15 19:18
推 lycer : 看過的都是5 除非是公司倒閉 05/15 20:18
噓 cmy512 : 說真的,很多不會被資遣的不會在意這些條文,不知道 05/15 21:13
→ cmy512 : 你懂不懂我在說什麼 05/15 21:13
→ VictorLeon : pip就是走個流程讓公司砍人合法 但是這流程一走就 05/15 21:19
→ VictorLeon : 是幾個月乃至半年 公司若是違法解僱告輸了 可是要 05/15 21:19
→ VictorLeon : 付上訴員工解僱日起算的薪資…所以優退往往是用非 05/15 21:19
→ VictorLeon : 自願離職能拿到錢 加上超過半年的月薪補償來當誘因 05/15 21:19
→ VictorLeon : 乾脆點選優退 或是賴在公司半年 能拿一樣多的話 05/15 21:19
→ VictorLeon : 你怎麼選? 05/15 21:19
→ waterjade : 連交接都沒有笑死 以前就接過好幾個這種爛攤子 05/16 00:39
推 drinkmuffin : 告人成本很高 然後太愛告又被說 濫訴 然後真正需要 05/16 03:07
→ drinkmuffin : 上法院的人根本沒錢沒時間告 05/16 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