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直屬主管卻要提試用期延長 我遇到別部門新人需要延長試用期的情況時,三個月再延長到六個月。 到了期限,大多數人通常主管還是會叫他離開。 這樣的延長,似乎只是換個說法告訴你:我對你不滿意,給你三個月時間自己找新工作。」 這幾年,我遇到幾個主管提出延長試用期的情況,以下是幾個例子: A 在聽到主管說要再延長試用期三個月時,立刻回應:不用了,我就待滿三個月。 隨後他離職,並進入了其他公司。 結果,主管找來的新人反而表現更差。但讓我驚訝的是,那位新人並沒有被延長試用期。 B 聽到主管提出延長三個月的要求後答應了,然後他一邊工作,一邊私下找新工作。 一個月後,B 就跳槽到了另一家公司。 結果,B 的位置在前後更換了十多個人,待得最久的也只待了半年便離職了。 C 聽到主管的要再延長三個月,C直接回覆:不用延了,我今天就走。 那個主管有點被震驚到。 想表達的是,如果貴公司給的年薪沒有超過百萬,就別搞這些無謂的事情。 而且,在你打算讓某人離職之前,必須先確認是否有其他人能接手雜事。 如果沒有人,那這些工作就會落到你自己身上。 然後,人資不想幫你過濾履歷,會亂塞履歷給你。叫你自己隨便撿一個挑去用。 大家要警惕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org.tw), 來自: 1.200.97.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org.tw/Salary/M.1726415134.A.31E
naifing: 確實 09/16 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