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n 社會 法律前線 聽新聞 台中男氣高鐵站務員連罵髒話 法官判無罪:常人可忍受 2024-09-15 10:31 聯合報/ 記者 陳宏睿 /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市原姓男子去年8月間前往台中高鐵搭車,因購票有誤,要向櫃台人員申請換成敬老票 時遭拒,原朝著站務員連罵「你他媽」等三句髒話,站務員提出公然侮辱告訴,原辯稱是罵 「台灣高鐵」而非站務員,但未被採信,檢方依法起訴,不過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原罵的髒 話「非逾越一般人可忍受程度」,判無罪,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原姓男子與母親在去年8月間前往台中高鐵站搭車,因在機器購入的票券有誤, 原與母親前往人工售票處敬老櫃台,向賴姓售票人員要求換成敬老票,不過售票員告知,因 已過發車時間,無法換票,但可搭乘自由座,原一時氣憤,連罵三句「我他媽的」、「你他 媽」、「他娘的」,售票員聽到後,認為受辱,提出公然侮辱告訴。 檢警調查時,原男解釋,他是氣服務員的不作為,「我能不生氣嗎?我不能罵服務人員嗎? 這世界是反了嗎」,還強調是罵台灣高鐵的公司制度,不是售票員。 一審審酌,根據相關監視器畫面,當時原男的確是朝售票員辱罵,宣洩不滿,不過言語攻擊 時間短暫、瞬時,而非反覆持續,冒犯程度輕微,「未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之範圍」,言 語固然不雅、冒犯,但售票員的心裡狀態或社會生活關係,不至於蒙受嚴重不利益,頂多讓 售票員感到不快,因此判原男無罪,仍可上訴。 怎麼判定常人可人不可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org.tw), 來自: 39.12.49.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org.tw/Marginalman/M.1726421376.A.356
pp1877: 法官把你當人看時。 09/16 01:31
pp1877: 就是說法官不把售票員當人看,那是人可忍的,他怎不能忍。 09/16 01:32
WindowDragon: 他姓原喔 09/16 01:33
XXXXROA: 對啊 很酷欸 外省人吧 09/16 01:34
medama: 原振峽 09/16 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