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名稱:yna 韓聯社 新聞連結: https://cn.yna.co.kr/view/ACK20250321002200881?section=culture-sports/index https://n.news.naver.com/mnews/article/001/0015279980?sid=102 記者姓名:韓周紅 (若有則必須貼出) 新聞全文: 法院裁定 'NewJeans 禁止單飛活動…不得脫離團體'…Ador 申請的禁制令獲准(綜合報 導) * NewJeans 方主張的專屬合約解約理由皆未獲認可,法院全面接受 Ador 的主張 * 「難以認定存在違反專屬合約義務的解約理由或信賴關係破裂」 * 「公司承擔高風險,全力支持無名練習生並投入大量資源…若單方面脫離,將造成公司 損失」 ◆ 法院裁定:NewJeans 禁止獨立活動,不能脫離 Ador 與娛樂公司 Ador 進行專屬合約紛爭的女團 NewJeans(更名為 NJZ)不得進行獨立活動 ,法院已做出相關判決。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 民事合議50部(首席法官 金尚勳) 於 21 日裁定,全面批准 Ador 針對 NewJeans 五名成員提出的「維持企劃公司地位及禁止簽訂廣告合約」的假處分申請 法院表示:「僅憑目前 NewJeans 方提出的主張與證據,難以認定 Ador 違反專屬合約中 的重大義務,導致合約解約事由發生,或雙方信賴關係已不可挽回地破裂。」 因此,法院 未承認 NewJeans 方面所主張的合約解約理由。 ◆ 法院駁回 NewJeans 方的主要主張 NewJeans 方面認為 Ador 前代表閔熙珍的解任 屬於經紀管理義務違反,但法院表示:「 這是 Ador 的經營判斷問題,與成員們的製作工作並無直接關聯。專屬合約內也沒有規定 閔熙珍必須負責製作,難以認定這是成員們當初簽約的動機或目的。」 此外,NewJeans 指控 Ador 破壞與廣告製作公司『海豚綁架團』的合作關係,法院則認 為:「單憑海豚綁架團的內部爭議,無法視為 Ador 違反專屬合約的重要義務。」 至於 ILLIT(I’LL-IT)抄襲爭議 或 成員 Hanni『無視』發言 是否構成解約事由,法 院也認為「證據不足」。 ◆ 法院支持 Ador:NewJeans 單方面解約將導致 Ador 重大損失 法院表示:「Ador 已履行大部分的專屬合約義務,包括財務結算等。但由於 NewJeans 單方面通知解約,使得 Ador 無法執行合約內的經紀管理業務。」 此外,法院指出:「即使 Ador 在履行合約義務上略有不足,但在 NewJeans 提出糾正要 求後,並無證據顯示 Ador 完全未作出改善,或違約行為反覆、長期持續,因此 難以斷 定雙方信賴關係已經徹底破裂。」 法院強調:「Ador 在成員們仍是無名練習生時,就承擔了極高的風險,提供全方位的支 持與長期投資,投入了大量資金。現在 NewJeans 成功走紅後,僅在簽約 兩年內就單方 面脫離合約關係,將使 Ador 承受 巨大損失。◆ 事件背景 NewJeans 五名成員於去年 11 月宣稱 Ador 違反專屬合約,導致合約自動終止,並開始 進行獨立活動。 隨後,Ador 在今年 1 月向法院申請 假處分,要求成員不得單獨簽署廣告合約。 之後,Ador 擴大申請範圍,要求禁止 NewJeans 進行所有音樂活動,包括作詞、作曲、 演唱等演藝相關行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org.tw), 來自: 36.234.12.8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org.tw/KoreaStar/M.1742538833.A.0F3
Queenie7: 雖然覺得理論上禁制令會獲准,但看到韓 71.95.144.89 03/21 14:39
Queenie7: 國法院真的通過還是蠻訝異的 71.95.144.89 03/21 14:39
lucan9: 撥亂反正 不要再裝受虐兒 NJ的行為 從頭 42.72.228.65 03/21 14:39
lucan9: 到尾都是閔珍熙有計劃的行動 42.72.228.65 03/21 14:39
light20735: 沒有被民粹影響,五小閔真的愛媽媽114.137.166.211 03/21 14:40
light20735: 愛到沒有法律知識114.137.166.211 03/21 14:40
EMneverland: 驚訝+1 114.136.196.10 03/21 14:41
EMneverland: 還以為紅到可以顛覆法律 114.136.196.10 03/21 14:41
EMneverland: 畢竟支持她們的公眾人物太多了 114.136.196.10 03/21 14:41
ctmhsl: 這下法院認證了118.231.192.205 03/21 14:43
beyuki: 判決寫得很清楚啊,公司根本沒疏失 59.115.59.69 03/21 14:46
Kazmier: 五小閔認清現實社會怎麼運作了嗎? 1.165.11.223 03/21 14:47
Johseagull: 哭了 契約法新解失敗 61.31.170.96 03/21 14:47
fxwinni: 不意外 五小閔主張根本站不住腳 證據都沒118.170.206.111 03/21 14:48
fxwinni: 有118.170.206.111 03/21 14:48
emmi1102: 少寫了,五小閔還需承擔hybe的訴訟費用X 220.132.178.32 03/21 14:55
emmi1102: D 220.132.178.32 03/21 14:55
iwgpg1ghc: 爽,五貪婪知道她們的主張多薄弱了嗎, 27.53.169.179 03/21 14:55
iwgpg1ghc: 看不清的話就繼續浪費時間下去吧,粉絲 27.53.169.179 03/21 14:55
iwgpg1ghc: 也是可悲,還在那邊幫胡鬧,想走又不付 27.53.169.179 03/21 14:55
iwgpg1ghc: 解約金的話你們就拖到合約結束吧 27.53.169.179 03/21 14:56
Queenie7: 之前看到說公司怎麼這麼軟,但感覺這在 71.95.144.89 03/21 14:56
Queenie7: 判決裏佔重要角色,法官認定Ador已履行 71.95.144.89 03/21 14:56
Queenie7: 大部分合約義務,是成員單方面導致合約 71.95.144.89 03/21 14:56
Queenie7: 無法進行。 71.95.144.89 03/21 14:56
goingtoofar: 真的是 其實是很正常的事吧 被幫尼斯 42.76.219.146 03/21 15:03
goingtoofar: 法律系洗到好像這樣才是不正常的感覺 42.76.219.146 03/21 15:03
maiselfan195: 讚喔 114.24.166.107 03/21 15:20
Demenz: 法院不懂閔法! 113.43.221.145 03/21 15:38
bobby94507: 法官要上國會了? 114.137.131.20 03/21 15:58
fgrss721: 看來這位法官判定蠻一致的 沒有重大瑕疵 101.9.117.155 03/21 16:03
fgrss721: 一律遵守合約精神 101.9.117.155 03/21 16:03
coyoteY: UCCU 114.43.21.205 03/21 17:31
hydedv: 總算看到ㄧ些合理的發展 101.10.223.127 03/21 18:08
blessbless: 要是韓國法院真的判ador輸,那才真的 114.26.84.180 03/22 02:01
blessbless: 是情緒輿論綁架法律 114.26.84.180 03/22 02:01
blessbless: 民主國家法源大致上都是相同的 114.26.84.180 03/22 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