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為什麼國民黨立委可以這麼平淡的講出: 那最多就是偽造文書罪啊 這麼嚴重嗎? 但在選務上,特別是罷免初期一二階必須具名連署時,這種偽造文書的嚴重程度不亞於偽 造選票吧??? 這是在本質上挑戰民主國家的基石耶?! 設立限時連署兩階且有一定門檻就是要確認這樣的罷免是有極強大民意在支持的,所有罷 藍委的民團才要積極在街上擺攤宣導,且極為謹慎的等級篩選所有呈交的連署書~ 因為照規則走,罷免就不是容易的事情且要奔波恐怕至少四次,一階二階罷免投票+補選 !!! 而國民黨目前明顯的抄名單本質上就是選舉舞弊,因為這根本不能反應民意是否積極到去 參與罷免!!! 罷藍委不是第一次,過去也曾辦過但即便在綠營內支持聲浪也不高,直到這一波才真的有 燒起來~ 也因此抄名冊根本不該只是用單純偽造文書去判,這嚴重度應該要上升到至少偽造選票的 程度,因為這絕對破壞了選舉公正性跟民主的根本制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org.tw), 來自: 37.4.248.70 (德國) ※ 文章網址: https://ptt.org.tw/HatePolitics/M.1744822833.A.79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