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未盡職場霸凌防治義務之法律責任為何? 雇主若未依上述規定防治職場不法侵害,主管機關限期令改善而未改善,可依「職業安全 衛生法第45條」規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受害勞工亦可依據民法第1 84條第2項、第227條第2項規定請求雇主負損害賠償責任 https://www.businesstoday.com.tw/article/category/183034/post/202411200067/ 反霸凌就是規定在職業安全衛生法 勞動部剛好有一個部門叫職業安全衛生署 勞動部發生這種事情格外諷刺 這和反共產黨小說1984的劇情不謀而合 和平部 負責永久戰爭 富裕部 負責散佈不缺蛋缺水缺電的消息 真理部 負責證明黨所說的一切都是真的 (事實查核中心? 友愛部 負責羈押異議人士 中華民國勞動部 負責職場霸凌 1984我小時候看到 覺得這本書裡的世界真可怕 現在我就活在這本書的世界 謝謝民進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org.tw), 來自: 123.192.202.6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org.tw/HatePolitics/M.1732171810.A.075
cigaretteass: 笑著笑著就哭了 我們這一代還算有環 101.10.63.140 11/21 14:57
cigaretteass: 境可以打造自己想要的生活 下一代就 101.10.63.140 11/21 14:57
cigaretteass: 真的吃力了 101.10.63.140 11/21 14:57
v40316: 農業部 負責非法進口臭雞蛋 49.216.24.162 11/21 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