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pping5566 (小姐小姐別生氣)
標題Re: [新聞] 桃園10歲女童險遭擄 學者:應避免旁觀者
時間2024-10-28 19:02:56
不論男方精神狀態
如果林杯走路經過
看到精障男抱著瘋狂求救的小孩
第一件事 先像瘋子大叫引人注意
再報警
跟這種人對槓通常沒好事
如果今天小孩是我的家人
不論一切代價
直接拿包包 水壺
甚至鑰匙往對方頭部攻擊
就算有刑責 絕對沒在怕
又或者 私人槍枝在台灣合法的話
一定是清空彈匣
精神病透過
吃藥 職能治療 穩定家庭環境
至少能好好的像一般人生活
精神病被污名化
就是這種社會垃敗類圾毒瘤搞出來的
對了
婉諭的燈泡安全網進度補到哪裡?
※ 引述《teeo (teeo逾200間中資企業列T )》之銘言:
: 就問一個問題
: 今天假設你各位就是那個見義勇為的路人
: 為了解救神經病抱住的小女孩
: 你採取了強制手段制止神經病的危害行為
: 但你不知道對方是神經病
: 所以在你解救小女孩離開危害之後
: 神經病改成糾纏你
: 你為了保護自己的安全
: 因此你不小心踹兩腳,肘擊三下
: 然後神經病受傷
: 請問計算題!
: 你這個見義勇為的路人要賠償多少醫藥費???
: 綠燈泡會算這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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