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ynecode (韋恩咖啡)》之銘言: : 標題: [黑特] 為什麼人民說謊有罪,官員說謊無罪!? : 時間: Mon Oct 28 12:36:11 2024 : : 偽證罪 : : 刑法第168條中對於偽證罪的規範,為確保司法公正並避免法院做出錯誤判斷,對在審判或? : 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就案情重要事項作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之 : 罰。 : : 釋憲後,這個法律,只對人民有效,對官員無效 : : 因為官員說謊不能被克以刑責 : : 只要沒人能移送官員 : : 官員只能有政治責任,不能有法律責任 : : 任何人想移送官員會被判違憲 : : 這樣司法權也不能干涉行政權、會違反五權分立 : : 法律只處罰人民、不處罰官員的時代 : : 真的來了 : : 台灣開了民主國家第一槍 : : 賴清德,原來這就是你的理想國 :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 : Sent from BePTT on my iPhone 12 Pro Max : 發這種文之前麻煩先順一下你的邏輯。 你討論的說謊有罪情境, 是只侷限於在法官、檢查官面前說謊? 還是所有情境下的說謊? 你討論的說謊有罪對象, 是被告說謊還是證人說謊? 法律就只有規定, 刑事案件的證人,不能說謊, 其他情境、其他對象,法律沒有管! 官員在質詢被問問題的時候不誠實, 你只能說他沒格調,但跟犯罪無關。 官員如果被列為案件被告, 他說謊而不承認犯罪, 屆時被查出來真的有涉及刑責, 自然會有其他罪名把他抓去關(貪污、圖利、背信), 而不是偽證。 而且,就算證人說謊, 檢查官和法官也不是立刻就能判斷出來, 是要經過各方的證據和供詞交叉比對, 才能判斷出來的。 針對你上述各種邏輯矛盾的論述, 我只回你一句: 法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org.tw), 來自: 60.250.30.2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org.tw/HatePolitics/M.1730101642.A.E98
ddg1802: 三寶博士的代言人幾乎都是法盲! 101.9.185.169 10/28 15:49
Tigerman001: 要是說謊的有罪的話,阿北早就下18層 60.250.193.250 10/28 15:49
Tigerman001: 地獄了,他說不做的事,他做了幾個? 60.250.193.250 10/28 15:49
Tigerman001: 退一萬步,兩億美金勒? 60.250.193.250 10/28 15:50
cross980115: 講白一點 你直接嗆他內文說謊他有沒 61.223.100.86 10/28 15:50
cross980115: 有罪就好了 61.223.100.86 10/28 15:50
cross980115: 不過那個ID只會繼續裝死而已 61.223.100.86 10/28 15:50
Tigerman001: 還有,TMD每天開記者會扯了多少謊 60.250.193.250 10/28 15:51
rogudan: 台灣愛民眾黨一開口就是謊話了,民眾黨223.139.254.163 10/28 15:55
rogudan: 說謊話,就像他們錯誤假帳比真實正確的223.139.254.163 10/28 15:55
rogudan: 帳多上很多很多223.139.254.163 10/28 15:55
Tigerman001: 也對啦 TMD的都是,口誤 誤植 斷章 60.250.193.250 10/28 16:10
Tigerman001: 取義,不叫說謊 60.250.193.250 10/28 16:10
trashpoking: 要多賤才會覺得自己被別人騙沒有關係 220.141.189.24 10/28 16:10
Tigerman001: 問阿北啊,他一直騙 現在還是有死忠 60.250.193.250 10/28 16:15
Tigerman001: 的 60.250.193.250 10/28 16:15
waynecode: 好了啦法盲,釋字585,看最後一句: 60.250.65.252 10/28 16:36
waynecode: 如於具體案件,就所調查事項是否屬於 60.250.65.252 10/28 16:36
waynecode: 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或行政特權之範 60.250.65.252 10/28 16:36
waynecode: 疇,或就屬於行政特權之資訊應否接受 60.250.65.252 10/28 16:36
waynecode: 調查或公開而有爭執時,立法院與其他 60.250.65.252 10/28 16:36
waynecode: 國家機關宜循合理之途徑協商解決,「 60.250.65.252 10/28 16:36
waynecode: 或以法律明定相關要件與程序,由司法 60.250.65.252 10/28 16:36
waynecode: 機關審理解決之。」 60.250.65.252 10/28 16:36
waynecode: 法盲,再看釋字585: 60.250.65.252 10/28 16:38
waynecode: 立法院調查權行使之方式,並不以要求 60.250.65.252 10/28 16:38
waynecode: 有關機關就立法院行使職權所涉及事項 60.250.65.252 10/28 16:38
waynecode: 提供參考資料或向有關機關調閱文件原 60.250.65.252 10/28 16:38
waynecode: 本之文件調閱權為限,「必要時並得經 60.250.65.252 10/28 16:38
waynecode: 院會決議,要求與調查事項相關之人民 60.250.65.252 10/28 16:38
waynecode: 或政府人員,陳述證言或表示意見,並 60.250.65.252 10/28 16:38
waynecode: 得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於科處罰鍰 60.250.65.252 10/28 16:38
waynecode: 之範圍內,施以合理之強制手段,」本 60.250.65.252 10/28 16:38
waynecode: 院釋字第三二五號解釋應予補充。惟其 60.250.65.252 10/28 16:38
waynecode: 程序,如調查權之發動及行使調查權之 60.250.65.252 10/28 16:38
waynecode: 組織、個案調查事項之範圍、各項調查 60.250.65.252 10/28 16:38
waynecode: 方法所應遵守之程序與司法救濟程序等 60.250.65.252 10/28 16:38
waynecode: ,應以法律為適當之規範。 60.250.65.252 10/28 16:38
gerojeng: 動不動就嗆人法盲的綠圾又來惹,好了啦 36.228.239.156 10/28 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