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deann: 倒閣以後如果還是多數 總統會辭職嗎 笑死 220.128.121.214 10/28 12:06 → deann: 依照民主責任政治 應該讓多數黨組閣 220.128.121.214 10/28 12:07 → deann: 連日本也懂得要組國會穩定過半多數來執政 220.128.121.214 10/28 12:07 笑死!你真的有律師資格嗎? 第 3 條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 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 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 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 ,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 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 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三、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 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 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 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國家機關之職權、設立程序及總員額,得以法律為準則性之規定。 各機關之組織、編制及員額,應依前項法律,基於政策或業務需要決定之。 現行憲法增修條文都講得那麼清楚,對立法院負責的是行政院長,倒閣的後果也是行政 院長負責,干總統何事?你如果那麼討厭總統,怎麼不去罷免彈劾總統?只敢跟行政院長 作對? 不過我笑你藍白辦不到啦!連只要過半同意的倒閣都不敢提,更遑論要2/3同意的罷免 第 2 條 ........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 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 即為通過。 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 劾人應即解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org.tw), 來自: 1.161.37.15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org.tw/HatePolitics/M.1730089350.A.C50
WTF55665566: 就法盲呱呱叫 叫他們倒閣選到三分之 111.71.34.228 10/28 12:25
WTF55665566: 二席次去搞修憲還比較有料 111.71.34.228 10/28 12:25
WTF55665566: 實際上藍白連自己還能否代表多數都 111.71.34.228 10/28 12:26
WTF55665566: 感到懷疑甚至覺得自己是少數了,不 111.71.34.228 10/28 12:26
WTF55665566: 然哪有不敢倒閣的道理? 111.71.34.228 10/28 12:26
deann: 笑死 不就跟你說倒閣沒意義嗎 現行憲法的220.128.121.214 10/28 12:26
deann: 行政院長只是總統的魁儡 真正行政權在總統220.128.121.214 10/28 12:26
deann: 身上 你倒閣有個屁用 他只是換另一個魁儡上220.128.121.214 10/28 12:27
deann: 你立法院完全沒辦法對行政院長人選有同意權220.128.121.214 10/28 12:27
LLuchia: 不敢就承認 哪那麼多廢話 114.137.45.116 10/28 12:27
deann: 美國總統任命重要部長官員還要國會聽證表決220.128.121.214 10/28 12:27
WTF55665566: 不敢就承認嘛XD自己就不是多數再選 111.71.34.228 10/28 12:29
WTF55665566: 會更慘而已 屁話一堆 111.71.34.228 10/28 12:29
cross980115: 他都被打臉不知道幾次了 61.223.100.86 10/28 12:29
cross980115: 沒在怕的啦 61.223.100.86 10/28 12:29
jackie0414: 這人是律師???那我家隔壁老王也能 42.78.162.145 10/28 12:30
jackie0414: 當律師了嗎 42.78.162.145 10/28 12:30
todao: 若真要走內閣制反而更該倒閣,重選時主打 1.200.51.23 10/28 12:30
todao: 「選我當內閣制官員」,當選後再修憲推內 1.200.51.23 10/28 12:30
todao: 閣制,這樣才有正當性喔 1.200.51.23 10/28 12:30
jackie0414: 當律師要求這麼低喔 42.78.162.145 10/28 12:30
todao: (^ ▽^ ) 1.200.51.23 10/28 12:30
todao: 現在立委根本不是因為內閣制的前提被選上 1.200.51.23 10/28 12:31
todao: 的,哪來立場說要組內閣執政XDD 1.200.51.23 10/28 12:31
cross980115: 美國的內閣沒有憲法地位的 法理上美 61.223.100.86 10/28 12:32
cross980115: 國內閣只是總統的輔助結構而已 61.223.100.86 10/28 12:32
cross980115: 內閣也不需要接受國會質詢喔 61.223.100.86 10/28 12:33
cross980115: 紅酒還好意思提美國 61.223.100.86 10/28 12:33
cross980115: 跟黃一半那種套路87%像 61.223.100.86 10/28 12:35
WLM531: 紅酒大濕正常發作 該吃藥了114.136.189.148 10/28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