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lxx02705 (啥...?)
標題[討論] 空軍防空飛彈指揮部有權自行採買高價飛彈嗎?事後不追責?
時間2024-10-08 16:08:12
美軍火商「雷神公司」採購的兩項軍購案遭到嚴重浮報價格,讓台灣成冤大頭。
軍方調查指出,空軍防空飛彈指揮部當時「先斬後奏」,擅自用剩餘款與美方繼續簽約
採買飛彈!
顧立雄指出:國防部事前根本不知情,並證實當時確有程序瑕疵,後來已把全案報上來,
並經立法院審查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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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
你在公司上班,先斬後奏害老闆損失一大筆錢,老闆會不會開除你,還要求賠償?
還是說空軍花的不是自己的錢,所以不重視?
如果不是綠色,檢調是不是就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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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vorysoap: 不必去查 49.217.195.236 10/08 16:11
噓 chyx741021: 根本不是買新飛彈,中國時報把兩個不 111.71.82.244 10/08 16:15
→ chyx741021: 同的案子搞混 111.71.82.244 10/08 16:15
推 cool10528: 有花到你的錢嗎?在那叫什麼 114.136.80.114 10/08 16:16
推 windnonstop: 美方浮報價格檢調要查啥低能雜種草你 36.228.6.232 10/08 16:33
→ windnonstop: 有本事你去查美國軍火商阿 白癡法盲 36.228.6.232 10/08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