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認我是廢死派 廢死是必須的 不過廢死的配套 我覺得應該要有酷刑 例如凌遲 人彘 鞭刑等 然後納入連坐法 親密家人與直系三等親連帶受罰 以酒駕來說 只要酒駕 就是三年起跳 沒有上限 服刑期間 要受鞭刑 依照犯法的嚴重程度 可以每周一鞭到每日一鞭 如果讓人受傷 就是十年起跳 讓人致死的話 直接無期 家人連坐十年以上 依照嚴重程度來處理 然後依照罪刑的嚴重 從鞭刑>凌遲>人彘 但是絕對不能讓犯人死 然後受刑都是實況 讓人們警惕 性侵犯 就是直接去逝(不是化學 參考太監)然後無期+凌遲或人彘 像最近阿北的案例 如果最後是圖利 就是受刑期間 每日鞭刑 至少五年 然後家人連坐 這樣我相信 台灣一定會變成美好國度 就算有人想犯罪 家人就是最直接的防火牆 畢竟你不怕被鞭 家人會怕 當初日本就是連坐+重刑 讓台灣進入治安良好的時代 應該要借鏡歷史 然後外國人犯案 沒有特例 一率以台灣法律為主 這樣犯罪率一定會下降 然後也不需要死刑了 廢死聯盟跟反廢死 應該也可以放下歧見了 -- El Psy kongro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org.tw), 來自: 114.39.99.8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org.tw/HatePolitics/M.1726617692.A.C28
jimlexus: 閱 42.72.122.210 09/18 08:03
nnkj: 殺人犯就鋸掉雙手 免死 1.200.26.158 09/18 08:04
gunseed: 免死就是要社會養 你要出? 211.22.203.181 09/18 08:18
aaa80563: https://i.imgur.com/Red4TfA.jpeg 106.64.1.81 09/18 08:22
alex12044: 又想帶風向!? 125.229.56.163 09/18 0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