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是所謂的第四權 當政府公權力不彰 人民就有知道真相的權利 所以可以有較多的言論自由 可是 當記者利用這個天職 隨便唬爛的時候 這要的唬爛 算不算造謠啊! 人民造謠會被罰款 那記者造謠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org.tw), 來自: 1.172.154.8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org.tw/HatePolitics/M.1726547797.A.B20
Gallardo: 有證據證明造謠 怎不去告? 36.234.204.197 09/17 12:38
sck921: http://i.imgur.com/Pdda4cA.jpg 101.12.146.105 09/17 12:38
netboy789: 中天都躲到YT,何必苦苦相逼?180.217.117.110 09/17 12:39
HAYABUSA1207: 北檢不會辦自己人啦 現在的司法看顏 39.9.33.81 09/17 12:39
HAYABUSA1207: 色辦案的啦 39.9.33.81 09/17 12:39
kl015013: 這題很簡單 看顏色辦事220.129.217.196 09/17 12:40
HAYABUSA1207: 要什麼公平 要什麼真相 等政黨輪替 39.9.33.81 09/17 12:41
HAYABUSA1207: 才有辦法實現啦 39.9.33.81 09/17 12:41
jackself: 我們三立馬記者200%沒造謠 101.9.177.169 09/17 12:47
kaishaochen: 當事人柯狗可提告卻不敢告 嘻嘻嘻 61.222.141.153 09/17 12:47
jackself: 如果有那就真的是婊子 101.9.177.169 09/17 12:47
jackself: 好險她沒有造謠 101.9.177.169 09/17 12:47
kaishaochen: 共匪同路人還想拿政權 哈哈哈 61.222.141.153 09/17 12:47
luoqr: 賴桑財產申報250萬 要不要查一下 1.161.126.127 09/17 13:13
skullno2: 追求真相(X) 導演真相(O) 114.34.108.175 09/17 13:21
indium111: 黃國昌的吹哨者保護法125.231.119.249 09/17 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