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獻金結餘款捐給XX公益基金會後,然後第三夫人退休後可以接任基金會董事長。 然後董事長一家的食衣住行就依附在基金會的日常支出,至於錢怎麼洗給第三夫人愛子呢( 這本來就是師父的錢,留給兒子很正常吧)! 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基金會就搞一下公益活動,例如捐贈1,000套教育軟體到偏鄉學校(一套 售價1萬,實際成本有概念就知道了),教育軟體廠商就找愛子公司供貨,當然,不要再那麼 笨了,愛子可以當大股東但不要當負責人,只要把公司大小章抓在手裡,還怕被黑吃黑嗎? 只要不是公開發行公司,想查公司大股東是非常難的。說到底,第三夫人就是太懶又不信任 別人,真的是三好加一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org.tw), 來自: 124.218.193.2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org.tw/HatePolitics/M.1723987441.A.CF9
bee12: 傅堯第一間帝寶就靠小草的捐獻 72.44.116.237 08/18 21:24
dvdr2001: 不是公務人員只能以背信罪辦,再加個偽 111.249.131.46 08/18 21:42
dvdr2001: 造文書,沒貪污罪重。 111.249.131.46 08/18 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