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徐永明、高虹安、鄭文燦、陳水扁、陳哲男的案例, 覺得金錢的往來,真的會讓小黨、新手誤中陷阱。 如果我是不想貪污的立委, 第一條一定修法,要求立法院提供公費律師諮詢所有金錢往來處理的方式, 只要這些律師認證過合法的方式,事後就不能起訴我。 自己手上也盡量不碰到任何金錢往來,這樣應該就安全了吧? 立法委員是民選的,只是反應民意,其實九成九不懂法律細節。 如果都提供了公費律師諮詢, 還有私下金錢往來,那就莫多說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org.tw), 來自: 111.248.199.19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org.tw/HatePolitics/M.1721965832.A.153
guanquan: 不懂法律還當什麼立委 111.83.193.230 07/26 11:57
guanquan: 每個人都有機會遇到法律問題,難道國家 111.83.193.230 07/26 11:58
guanquan: 每個都要補助律師諮詢費嗎? 111.83.193.230 07/26 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