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iwan007 (台灣特務)》之銘言: : 46萬對一個立委來說根本零頭, : 酒駕撞死人都判不到7年了, : 各位不覺得是殺雞用牛刀? : A46萬我覺得應該有罪, : 但7年顯然不符合比例原則 不爽就修法啊 高虹安被判刑的 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 低消就是7年起跳 這條是在民國100年制定 當時是哪個黨國會過半? 國民黨欸 法案還是國民黨立委提案的 現在藍白過半不是很囂張嗎? 有種就修法降低刑度啊! 雖然救不到高虹安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org.tw), 來自: 223.137.199.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org.tw/HatePolitics/M.1721965335.A.0C8
SilentBob: 我看阿燦怎麼判 49.216.222.25 07/26 11:42
webster1112: 搞到跟詐欺一樣輕 ?那就是大貪污時代220.141.132.180 07/26 11:43
pinacolada: 不爽不會選總統特赦喔 XD 36.232.219.111 07/26 11:43
dakkk: 阿燦沒證據吧 101.136.167.76 07/26 11:44
webster1112: 法院天天玩公務員 哪有空搞治安 ?220.141.132.180 07/26 11:44
kterry01: 肥燦就是要改認其他罪阿,貪污改認圖利 1.162.233.80 07/26 11:44
kterry01: 或者財產來源不明罪,如果還要一樣拼無 1.162.233.80 07/26 11:44
kterry01: 罪一樣犯後態度不佳,還是巴比Q 1.162.233.80 07/26 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