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arss (GrandSlam號:)》之銘言: : ※ 引述《remora (remora)》之銘言: : : https://reurl.cc/nNAQOn : : 美國眾議員居然投票認定司法部長藐視國會罪,美國民主已死!怎麼美國青鳥還沒在國會 : : 門口抗議美國民主已死? : 你貼的網址不就正好打臉藍白提的國會改革... : 內文就寫了 : 眾議院以216贊成、207反對的投票結果,判定加蘭「藐視國會」, : 但這不太可能產生任何實際的結果。這項譴責將提交給司法部, : 然後由司法部權衡是否值得對加蘭進行起訴。 : 再來給你看智障藍白提案的版本 : https://udn.com/news/story/123475/7979589 : 調查權的部分: : 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違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 : 於立法院調閱文件、資料及檔案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 : 得經立法院會的決議,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 至改正為止。受處分者如有不服,得向立法院所在地的行政法院提起 : 行政訴訟。 : 藍白提案的是直接國會投完就直接罰錢,不是交由司法 : 這些細節也是藍白立委一直不敢面對人民質疑的地方.... : 只會一直跳針國外也有藐視國會罪..... 這就是黃一半騙你的方法,除了解釋法條常選有利的一半,連抄法條也常抄有利的一半。 就藐視國會罪來說,在美國是人民官員都適用/罰錢關監牢都是由法官判,簡單明瞭。 直覺來說,這不是比較合理嗎? 可是為什麼在黃國昌的版本,為什麼把罰錢留給立法院/關監牢排除了人民? 這樣不是很麻煩,很奇怪嗎? 這就要回到大家一直都搞不清楚,517那個"最高機密"版本了。 在415委員會時,那時有大約十五案亂七八糟的/未經併案審查的法條被全案保留, 那時的版本,人民是會被抓去關的! 記得這次刑法修了141—1吧? 415出委員會時,其實是要修141—1,還有141—2的! (這裡有傅王和翁好大兩個版本,根本不知道要審誰的) 在這個版本裡(傅王版),兩項分別規範聽證和質詢,然後是罰三年以下, (人民和官員一樣)後來才改成一年以下(拿掉人民),然後反質詢也要抓去關六 個月的!還記得嗎? 所以民進黨才一直問什麼叫反質詢的定義,原因就在這。 然後在517的版本時,最高機密版本,兩項合一,改成只罰公務員,然後一年以下; 拿掉反質詢要關的規定。 所以大家知道了嗎?要不是415到517之間民進黨拼死抵抗,其實國眾版本是想 抄美國人民/公務員都可以被關的制度(司法),再多加了委員會可以罰錢(加料) 最後逼不得已,民怨太大,才把關人民拿掉/但多加了立院罰錢。 這樣懂了嗎?這些是黃一半不會告訴你的。 他就是個噁心的騙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org.tw), 來自: 180.218.232.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org.tw/HatePolitics/M.1718354964.A.34F
icestormz: 藍白智障不會看啦 39.14.56.105 06/14 16:51
waynecode: 民主才有得表決,你不爽就表決啊 60.250.65.252 06/14 16:54
waynecode: 人民哪有反彈,我就支持啊 60.250.65.252 06/14 16:55
waynecode: 要把蔡英文網軍都關起來 60.250.65.252 06/14 16:55
waynecode: 不然這些垃圾一直在政黑浪費稅金ww 60.250.65.252 06/14 16:56
pupu20317: 推一個 101.12.146.86 06/14 16:56
bearss: 這個法就是藉改革之名行鬥爭之實阿 59.125.82.148 06/14 17:02
kobedalanpa: 黃狗昌是垃圾,我懂了 61.63.212.64 06/14 17:34
barbarian506: 狗黨就是斷定冥黨在野時不會過半, 39.12.120.98 06/14 17:46
barbarian506: 沒在怕的,抓著離島花東原住民席次 39.12.120.98 06/14 17:46
barbarian506: 有勢無恐 39.12.120.98 06/14 17:46
rayonwu: 高調 123.193.90.9 06/14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