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mora (remora)》之銘言: : https://reurl.cc/nNAQOn : 美國眾議員居然投票認定司法部長藐視國會罪,美國民主已死!怎麼美國青鳥還沒在國會 : 門口抗議美國民主已死? 你貼的網址不就正好打臉藍白提的國會改革... 內文就寫了 眾議院以216贊成、207反對的投票結果,判定加蘭「藐視國會」, 但這不太可能產生任何實際的結果。這項譴責將提交給司法部, 然後由司法部權衡是否值得對加蘭進行起訴。 再來給你看智障藍白提案的版本 https://udn.com/news/story/123475/7979589 調查權的部分: 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違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 於立法院調閱文件、資料及檔案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 得經立法院會的決議,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至改正為止。受處分者如有不服,得向立法院所在地的行政法院提起 行政訴訟。 藍白提案的是直接國會投完就直接罰錢,不是交由司法 這些細節也是藍白立委一直不敢面對人民質疑的地方.... 只會一直跳針國外也有藐視國會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org.tw), 來自: 59.125.82.1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org.tw/HatePolitics/M.1718343713.A.605
kenyun: 簡單說藐視國會是種行為 構不構成罪再說 220.128.119.34 06/14 13:44
freddy50301: 原來該是大法官的人在幹這種屎活 42.75.172.251 06/14 13:44
sobiNOva: 罰錢跟被抓去關比也是天才了125.229.209.154 06/14 13:45
v40316: 憨川闖紅燈也是罰錢QQ 140.109.53.252 06/14 13:47
barbarian506: 立法委員自己當法官真棒,憲政奇蹟 39.12.120.98 06/14 13:51
CrazySept: 罰鍰本來就可以罰 罰金才是法官判的 117.56.242.139 06/14 14:10
ryan0714123: 國昌說你們可以事後救濟 223.137.7.140 06/14 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