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伊斯蘭國家是把普通殺人罪視為加害者與被害者的私仇,而非侵害大眾與國家法益的微型恐 怖攻擊 所以明訂復仇權只屬於受害者及其家屬 受害者家屬在刑場幫加害者解開絞刑繩的話,就視為絞刑已經執行完畢,加害者不需要坐牢 但就算在把殺人視為對國家與全體大眾的恐怖攻擊的台灣和美國 被害者家屬的決定仍然能左右判決 如果家屬不原諒加害者,很大機率重判,因為邏輯上來說此時已經和解失敗 但如果家屬寬恕加害者,幾乎百分之百會輕判 那如果因為被害者家屬甚至是本人的饒恕而輕判的殺人、重傷害犯 出獄再犯的話 依照實質影響力連帶負責思維 當年的受害者家屬是不是要被當成這次的共犯 我倒是記得很清楚,有個父母都先後死在同一個惡毒女人手中的孤兒 選擇放下和寬恕加害者 結果收到的是一片罵聲 還有個激進反廢死派的嗆 「殺人是傷害全台灣人的安全,不是你一個家屬說了算!你憑什麼原諒!」 鄉民對犯罪被害者的同情 似乎只限於要復仇的 家屬寬恕加害人的話,那些原本同情的鄉民馬上會把家屬當成殺人兇手的同路人來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org.tw), 來自: 111.82.105.5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org.tw/HatePolitics/M.1718168063.A.E1A
Eldnine: 狹義來說不算吧,一罪一罰兩碼子事。廣義 1.161.75.168 06/12 13:14
Eldnine: 來說,這就有得討論了 1.161.75.168 06/12 13:14
a186361: 被害者家屬算不算共犯不知道,法官肯定是 101.10.94.177 06/12 13:29
a186361: 要算共犯的 101.10.94.177 06/12 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