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熊舉例一
『
最大的問題是明確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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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被開單是警察的職權
因為他很明確 大家不會覺得闖紅單開單會是濫權
但假設今天有沒有闖紅燈是大家全體舉手同意
我們超過一半的人認為你有闖你就是有闖
』
藐視國會罪
明定除規範質詢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且被質詢人不得反質詢
除國防、外交等有立即危害或應秘密事項,
或經主席同意的秘密內容外,不能拒絕答復、
--------
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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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其他藐視國會的行為。
被質詢人未經立法院會或各委員會同意不得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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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質詢人若違反上述3項內容,且在主席制止後仍未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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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可處以罰2萬元以上、20萬元
以下罰鍰外,若陳述虛偽內容也可追訴刑事責任。
違反上述規定的政府人員,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議,
出席委員 5 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移送彈劾或懲戒。
被質詢人經主席依規定制止、命出席或要求答復卻仍違反者
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議,出席委員 5 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
處被質詢人新台幣 2 萬以上 20 萬以下罰鍰。
逾期仍不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課處罰鍰;受處分者如有不服
得向立法院所在地的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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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的不明確 我都幫你標註了
黑熊舉例二
『
今天這部法律最大的問題除了明確性之外他沒有範圍
他沒有範圍的時候他很容易發動
這一部分是我覺得最困擾的地方
警察有政風有考績他亂來會出事
----------------
立法委員哪有考績 也沒有政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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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你看立法委員有沒有在收禮物
所以說立法委員的規範本身是超級超級低
』
立法委員要選舉
沒有選上沒有權利跟資格 由選民直接監督
黑熊舉例三
『
我要講 我們不是內閣制國家
質詢最強搞不好是叫來辦公室
改成用調查的方式其實不是不行 12:52
調查跟質詢 我們要二選一
要走調查就把質詢廢掉
或乾脆不要質詢就調查
但是調查就是針對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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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像歌喉案 凱凱案 13:15
像英國 只是為了政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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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行政機關會有更好的依據 知道以後怎麼避免
走這條路不是不行 但他們設計也不是這條路
調查質詢都留著又藐視國會
藐視國會在國外是設計在調查這邊
現在把藐視國會設計在質詢
』
國會的存在只是為了政策建議?
調查只能針對重大事件
院會的話 聽證會不就是院會表決才能開啟?
黑熊舉例四 20:48
『
有時候委員會只有13人
三分之一出席就可以了 所以4~5個人出席就好
3贊成2反對 就可以成立調查了
同黨的三個立委就可以發動 基本上等於沒有門檻
輕鬆可以發動
院會的層級就會比較難一點 因為要過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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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對我來講 現在過半好像也沒有很難
民進黨設計院會有調查權 委員會沒有調查權
院會要利益迴避
委員會三個人發動不用利益迴避
連一個利益迴避規範都沒有 那你要怎麼去調查
政黨比例在院會 委員會是沒有政黨比例的
完全可以變政治追殺 一個政黨三個人開始發動調查
那就是一個政治追殺
他們說要調查弊案
所以這幾個人說他是弊案他就是弊案
』
說來說去 都是綠營人太少 沒有過半的關係
他自己都說院會過半難了
黑熊舉例五
『
26:21
我在現場一直跟大家溝通
我認為國民黨跟民眾黨再寫的時候沒有注意到這件事
他其實只要把條文改成受邀質詢之政府官員
--------
不要寫之人
-- 』
聽證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出席表達意見與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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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出席、拒絕表達意見、拒絕證言、拒絕提供資料,
若有涉及上述事項得經立法院會決議
處1萬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意圖限縮聽證會能邀請對象 .
弱化聽證會的調查能力
只能邀請政府官員到場
那跟質詢差在哪?
整篇訪談認知作戰到不行
我昨天晚上聽到四點
才聽了三十分鐘的內容而已
你們要聽黃國昌的一一講解嗎?
綠營側翼越來越摸魚了是吧
怎麼都沒看你們寫分析文??
拿錢不辦事 裝忙? 懂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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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ptt.org.tw/HatePolitics/M.1718023440.A.534
推 cc1plus: 小鳥會分析就不會上街了 1.162.65.100 06/10 20:45
推 heartblue: 行政法和刑法一堆不符合明確性原則, 223.137.64.158 06/10 20:48
→ heartblue: 比如《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無正當理 223.137.64.158 06/10 20:48
→ heartblue: 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處新臺 223.137.64.158 06/10 20:48
→ heartblue: 幣3千元以下罰鍰 223.137.64.158 06/10 20:48
→ vicklin: 有種東西叫做要件.. 1.171.219.180 06/10 21:12
→ tim5678: 如果由選民監督,傅崐萁是怎麼選上的? 27.147.56.182 06/10 21:26
→ tim5678: 然後傅選上了你還跟他合作。 27.147.56.182 06/10 21:27
推 noway: 傅選上就是民意 請尊重民意 1.200.31.4 06/10 21:27
→ tim5678: 然後他還擁有你這次立法賦予的權力 27.147.56.182 06/10 21:28
→ tim5678: 所以你指的制衡有發揮作用嗎? 27.147.56.182 06/10 21:29
推 noway: 他的選民覺得他沒問題啊 請尊重民意 1.200.31.4 06/10 21:30
→ tim5678: 設計有沒有問題干民意甚麼事情? 27.147.56.182 06/10 21:47
推 noway: 笑死 連最簡單的尊重別人的選擇都辦不到 1.200.31.4 06/10 21:55
→ noway: 這種民主素養 跟對面有甚麼兩樣 1.200.31.4 06/10 21:56
→ tim5678: 所以你覺得設計問題要用民意表決? 27.147.56.182 06/10 22:00
推 noway: 不然你觀落陰決定? 1.200.31.4 06/10 22:04
→ tim5678: 不然可以靠表決拿掉捷運幾根柱子嗎? 27.147.56.182 06/10 22:08
推 noway: 用表決拿掉捷運柱子有法源依據嘛 1.200.31.4 06/10 22:11
噓 sgtotoro: 回第一點就好:要不要罰是看投票結果,今 114.40.26.158 06/10 22:16
→ sgtotoro: 天白藍多投要罰,隔天綠多投不用罰,請問 114.40.26.158 06/10 22:16
→ sgtotoro: 明確三小??? 114.40.26.158 06/10 22:16
→ tim5678: 既然提到抗衡機制,就不是全靠表決不是嗎 27.147.56.182 06/10 22:18
→ tim5678: 由毫無爭議的前科犯當陪審團我覺得不恰當 27.147.56.182 06/10 22:21
→ tim5678: 不想討論只想謾罵我也沒辦法 27.147.56.182 06/10 22:27
推 noway: 你連人家的民意選擇都無法尊重 說要討論? 1.200.31.4 06/10 22:28
→ tim5678: 我有說前科犯不能選立委嗎? 27.147.56.182 06/10 22:35
噓 sgtotoro: 笑死真的不懂中文喔,叫王膝蓋來兩天,第 114.40.26.158 06/10 22:36
→ sgtotoro: 一天回嘴送院會表決白藍多數投藐,第二 114.40.26.158 06/10 22:36
→ sgtotoro: 天回嘴送院會表決綠多數藐視沒過 114.40.26.158 06/10 22:36
→ tim5678: 是問你這次立法賦予他的權力,制衡力量夠? 27.147.56.182 06/10 22:36
→ sgtotoro: 這樣懂問題在哪了嗎??? 114.40.26.158 06/10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