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之銘言: : 沈伯洋好像很在意赴中要申報 : 還要弄甚麼危險群之類的 : 其實從趙天麟的案例就可以知道 : 跟中國小三親親,也可以在日本和台灣 : 是不是赴中根本沒意義 : 除了賣台行為可以發生在第三地,甚至在台灣 : 赴中申報見了誰,做了甚麼事 我想請問綠粉,那鄭運鵬需不需要申報? 何志偉需不需要申報? 或者是持有 DPP 黨政,從事黨公職的就不用? 台商是不是需要註記? 台灣旅行團呢? 有可能團員會被共諜吸收啊? 乾脆由海關來註記不就得了? 目的地是中國的一律註記. 黑熊為啥講得頭頭是道,施行起來和小學生一樣? 靠杯這個比藐視國會更容易違憲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org.tw), 來自: 1.169.213.2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org.tw/HatePolitics/M.1718009404.A.0B4
gn134679: 綠粉:我們綠色有特權,所以不用 111.246.5.103 06/10 16:50
gn134679: 正常人:.......這是綠能你不能? 111.246.5.103 06/10 16:51
gn134679: 綠粉:你敢懷疑?你是中共同路人? 111.246.5.103 06/10 16:51
jung7458: 綠營為什麼不需要? 為反而反真可悲 223.138.199.65 06/10 16:52
a1223356: 一堆綠共捧沈,結果沈比黃國昌更激進, 49.216.162.222 06/10 16:52
a1223356: 更反人權,更是違憲,笑死 49.216.162.222 06/10 16:52
roc074: 不用,這法條是藍白專法140.138.176.153 06/10 16:54
molimoli: 是立委就要啊 42.79.167.10 06/10 17:47
magic833133: 黨內先做 黨內應該做得到吧118.150.250.184 06/10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