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舉個例子,如果有個檢察官退下來的律師,針對妨礙性自主的案件,跟被告說我可以幫你 搞定這案子,方法是找黑道逼被害人寫書狀跟檢察官表明自己已經完全原諒被告且不願意追 究,這樣有比他直接去找以前的檢察官同僚或學弟妹們泡茶,要求從輕處置來得高尚嗎? 還是吳宗憲以前當檢察官的時候,都是這樣逼被害人和解,讓案子可以草草解決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org.tw), 來自: 126.208.185.133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ptt.org.tw/HatePolitics/M.1715834332.A.6BB
shiueyang: 就說是司法常態還要一直問?聽不懂人話 61.222.18.168 05/16 12:42
aragorn747: 詔告天下要逼受害者和解 這就是台灣 101.10.44.69 05/16 12:43
aragorn747: 檢察官專有德行吧 101.10.44.69 05/16 12:43
jorden: 大立委說實務 你敢嘴? 42.71.198.92 05/16 12:44
dandes0227: 吳都說是常態了 代表他很常碰到吧 223.140.50.49 05/16 12:50
xanthippe: 逼被害人和解並沒妨礙司法,只妨礙公正 163.32.67.213 05/16 12:55
xex999: 他說實務 很可能以前常用的手段 140.125.21.87 05/16 13:03
sln5112: 警察刑求逼供也不犯法 這樣 101.9.195.5 05/16 13:41
weeny: 司法界有這種敗類 難怪一堆問題 111.83.177.101 05/16 13:52
piggybill: 上面一堆法盲蟑螂吱吱叫 笑死 42.70.128.178 05/16 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