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議過後 就是再回立法院表決 所以我其實搞不懂為什麼要趕在520之前 因為有很多方法可以拖長 最後一定是走到大法官釋憲 柯建銘說可以請大法官緊急處分 暫停實施法律 不過也要看大法官覺不覺得有需要緊急處分 現在的問題是 因為沒有協商溝通 所以立法版本有很多種 國民黨不同委員間有多版本 民眾黨也可能有多版本 然後517一條一條來表決 最糟的情況 國民黨A委員與國民黨B委員都通過 但兩條立法又互相衝突矛盾 這本來應該在委員會溝通協調的 但徑付表決 如果有這種矛盾的法條 或許大法官會比較願意緊急處分 很多藍營名嘴也提出上面的看法 認為根本不可能在517過 不知道是黃國昌有什麼妙計解決上面的問題 還是黃國昌單純不懂議事流程 就讓我們看下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org.tw), 來自: 223.141.181.6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ptt.org.tw/HatePolitics/M.1715771594.A.77D
t21: 關好了啦。廢話一堆 111.82.135.64 05/15 19:14
t21: 不想過就直接講 111.82.135.64 05/15 19:14
lazycat5: 傅隨組織需要腦嗎?配合舉手就好,愚蠢223.137.248.104 05/15 19:24
lazycat5: 的否決自己223.137.248.104 05/15 19:24
lostsky93: 光是藐視立委罪的移送,就很蠢,這沒違125.231.122.235 05/15 19:30
lostsky93: 憲才有鬼125.231.122.235 05/15 19:30
tannoy: 1F自介 114.137.83.24 05/15 19:41
fhjqwefs: 21仔每天都在嗑藥幻想 111.108.27.195 05/15 19:44